
司機認為收費過高;京四環停車場表示,定價是企業自主行為,“吊車只要出車,最低5500”
本報訊 (記者張晗 郭超)賈先生的金杯面包車在京滬高速側翻,由京四環停車場將車吊起并拖至停車場。昨日,賈先生到十八里店橋附近的京四環停車場提車時,被告知需繳納5500元吊車、拖車費用。賈先生認為,事發地距停車場不足20公里,收費過高。停車場方面表示,定價是企業自主行為,“吊小車的吊車只要出車,最低5500”。
事主
警方直接帶來救援隊
12月2日上午8時30分許,賈先生等三人乘坐金杯面包車沿京滬高速行駛。“路上有雪,司機踩了一腳剎車,便失控了。”賈先生稱,面包車沖出高速路,側翻入路邊的溝渠。賈先生報警后,交警趕至現場處理。
賈先生稱,與交警一同趕到的還有救援隊的吊車和拖車。隨后,車被吊起并送至京四環停車場。“交警和救援隊都沒提吊車、拖車費用是多少。”賈先生說,他按交警的要求,先去交通隊處理事故,然后拿著開具的事故單據去京四環停車場提車。
停車場
定價是企業自主行為
“可到了停車場,對方讓交5500元吊車、拖車的費用。”賈先生認為,面包車滑出路面時,已經駛入朝陽區地界。而京四環停車場位于十八里店南橋附近,距離京滬高速公路朝陽段最遠處也只有20公里左右。“太高了。”賈先生稱。
昨日,記者和賈先生一起去京四環停車場取車。被問及有關收費的情況,該停車場一收費人員稱,“沒什么具體條目,吊小車的吊車只要出車,最低5500。”該工作人員還說,定價是企業的自主行為。如果吊噸位大的車,“上萬的都有。”
至于吊車前是否明示收費情況,該工作人員明確表示沒有,“處理事故現場才是最緊急的,哪有工夫談價格?”
交錢時,收費人員還提出,如果不開發票可以免除五天的停車費用。最終,收費人員給賈先生開了一張收據,上寫收費5500元,未收取375元的停車費。
■ 追問1
吊車和交警一起趕到是否會誤導人認為交警“指定”救援公司?
交管局:清障公司與交通隊無關
賈先生稱,事發當日,他報警后,救援吊車和交警一起來到現場。“我沒經驗,不知道還能自己選擇救援方。”賈先生認為,交警此舉有誤導作用。
昨晚,交管局有關部門負責人證實12月2日發生該起事故。“當時車在溝中,接報后,交警第一時間趕到現場,同時與清障單位聯動盡快清理現場。”該負責人說,那種特殊天氣狀態下,高速路清障緩慢很容易造成二次事故。
該負責人表示,清障公司與交通隊沒有關系,是企業行為,在日常,如果大貨車發生事故,覺得自己可以清理的,可以不通過交通隊自行解決。至于清障公司收費,由運管局和發改委按照相關標準制定,如果駕駛員對收費價格有異議,建議通過有關部門投訴。
■ 追問2
吊車救援收費是否有統一標準?
隨機采訪最低出車費1700
昨日,記者分別致電另外四家汽車救援公司。捷陸達公司報價稱,吊車出動費用為3000-4000元,拖車出車費200元,每公里收10元。一路平安公司吊車費用3500元,路援公司吊車收費3000元,這兩家公司的拖車費用與捷陸達相同。最便宜的是都市恒通公司,吊車出車費用1700元,拖車200元,每公里收費8元。
今年5月,“天價拖車費”一事發生后,市發改委曾表示,已開展高速公路車輛救援服務收費成本監審工作,擬根據監審結果,制定指導價標準。同時,在實施救援前,應向當事人出示標有收費項目和收費標準的收費告知單,由當事人確認后收費。
昨日,記者就此事詢問市發改委。但截至發稿,暫未收到對方的回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