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廠時不存在質量問題,經我公司技術部門和售后部門現場核實,公司產品不存在報道中所指的各項問題。”在本報刊發《中通客車被指產品“不合格”,受困質量問題鴻泰巴士停貸成被告》報道之后,中通客車(000957.SZ)發布澄清公告,并表示“該事件為我公司產品保修期外的經濟糾紛”。
3月4日,記者趕赴湖北省黃石市鴻泰公共巴士有限公司(下稱“鴻泰公交”)進行更深入的調查了解后發現,中通客車交付給鴻泰公交的第二批30輛公交車不僅問題頻發,而且由質量問題引發的安全隱患已經影響到了公交運營。
實際上,在2011年底,鴻泰公交再次購買中通客車32臺車并簽訂了一份補充協議,在協議中中通客車已經承認此前30臺車存在質量問題。協議第4條明確表示,“前期出現的質量問題仍由甲方與乙方領導雙方進行溝通協調處理,至雙方滿意為止。”
記者在調查中還發現,中通客車交付的30臺車不僅質量問題嚴重,而且作為上市公司多次承諾卻屢屢失約。
迫于無奈,鴻泰公交于2012年3月份停付了第二批車輛的貸款,并被中通客車告上了法庭。幾近憤怒的鴻泰公交將就質量問題起訴中通客車,并表示將向國家質檢總局投訴,要求中通客車召回同批次存在質量問題的車輛。
被指存在“設計缺陷”
4日上午,記者來到鴻泰公交10路車海觀山停車場,現場停放有3輛正在等待清洗的10路公交車。據了解,10路公交車使用的車輛正是2009年購買存在質量問題的30臺車。
記者現場查看發現,三臺車無一例外出現了車身蒙皮腐爛破裂的情況,而破裂的位置均位于4個輪胎周邊位置,開裂位置已經是銹跡斑斑。
“2011年5月份就開始爛,從里面往外爛,有的車輛已經爛穿了。”鴻泰公交副總經理劉廣告訴記者,蒙皮腐爛破裂的問題是在車輛購置半年之內發生的,“第一批車也是中通的,開了7年了蒙皮也沒有腐爛破裂的情況。”
“車子水得很!”在鴻泰公交工作了10年的司機師傅張吉良表示,他曾負責將車輛由山東開回湖北,在路上就感覺車輛的剎車“不是蠻好”。
“這個車超過60碼就剎不住車。”張吉良告訴記者,在乘客較多的時候,必須將車速控制在20-30碼之間,如果開到40碼拐彎的時候,車輛就有要翻車的感覺。
另一位已經開了兩年10路車的石師傅也向記者證實車輛存在剎不住車的問題,他還表示,車輛的離合器經常出現掛不進擋導致車輛癱在路上的問題,“頂班的時候,開10路車和其他車輛都有這個問題,沒有一臺不是這樣。”
由于離合器以及剎車問題始終未能得以修復,10路車也成為了鴻泰公交汽修廠的?。4日上午,記者來到鴻泰公交汽修廠。在現場,記者看到,整個汽修廠滿滿當當地停放著6臺等待修理的10路公交車。
正在修理自己車輛的司機師傅胡忠表示,由于剎不住車,自己駕駛的車輛已經撞了四五回,“兩三天就要修一回。”
“你看這都是斷掉的。”鴻泰公交汽修廠何廠長指著堆放在一側的一堆門柱告訴記者,按照常理門柱即使開到車輛報廢也少有斷掉的情況發生,而這在10路車卻是一個通病。
何廠長表示,由于第二批中通客車頻頻出現質量問題,使得線路的維修保養費用較其他線路高出幾倍,“其他線路一個月的維修費用在一萬元左右,10路車的維修費用要三四萬元。”
劉廣告訴記者,2011年下半年,鴻泰曾向中通客車致函反映問題,中通客車來了3名技術人員調查了解情況,其中一位技術人員曾告訴劉廣,車輛主要存在3個方面的問題,一是輪胎處的除塵設計不到位;其次,車輛設計有問題導致骨架作用力分布不均,最后,車輛的焊接、除銹工藝存在瑕疵。
7日,記者撥通了中通客車董秘王興富的電話,對于鴻泰公司認為車輛存在設計缺陷的問題,他表示“中通作為大型客車生產廠家,技術已經很成熟,不是設計的問題”。
屢屢失約
“在得知我們要購買第三批車子的消息后,就到處通過關系來找我們,希望我們買他們的車子。”鴻泰公交總經理葉小勇告訴記者,在雙方協商之后,同意在購車合同之外,另外簽訂一份補充協議,針對第二批車子出現的質量問題達成約定。
記者在這份雙方簽訂的補充協議里看到,第四條顯示“乙方(鴻泰公交)2009年訂購中通30臺LCK6830G型客車,前期出現的質量問題跟現提車輛無任何關聯。但前期出現的質量問題仍由甲方和乙方領導雙方進行溝通處理,至雙方滿意為止”。
在這份協議下面,甲方蓋有中通客車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的公章,委托代理人為姚偉。葉小勇告訴記者,在簽訂完合同之后,中通方面一位袁姓經理曾提出每輛車賠償3000-4000元以了結此事,不過被鴻泰方面拒絕。
“一直回避,不理我們。”葉小勇表示,簽完第三批合同后,中通客車也并未按照合同約定繼續處理車輛出現的種種質量問題。
“我們就是單純希望把車子修好,一分錢的賠償都不要,但是中通方面卻是一騙再騙。”補充協議的第三條約定,“甲方在交車同時贈送價值人民幣10萬元的配件及材料給乙方。”
“給了一兩萬的配件就再也沒有給過。”葉小勇告訴記者,鴻泰公交維修廠何廠長此后曾要求姚偉寫下保證字據。何廠長出示的字據顯示,姚偉曾承諾此前合同約定中的十萬元的配件將于2012年4月12日之前送到黃石,并表示“推遲一天按人民幣500元計算”。
落款保證人為姚偉,并按有指紋,時間為2012年3月23日。
資料顯示,姚偉為中通客車負責黃石市場的市場部經理,根據中通客車網頁所留電話,記者撥打顯示為空號。
葉小勇表示,當時購買第二批車輛時,中通方面曾承諾給予50萬元的配件以及材料,不過,中通方面也未履約,“之前50萬元的配件是口頭承諾,不給就不給了,為什么白紙黑字的合同約定也不給?”
關于配件問題,中通客車服務部曾向鴻泰公交發文回復稱:“對于前期購車時承諾的配件問題,購車時貴公司沒有要求我公司兌現。”
除了配件問題,鴻泰公交與中通客車之間的第三筆交易,再次因為中通方面的失信,使得雙方關系雪上加霜。
“之前也是承諾按照光盤價給開具發票。”葉小勇告訴記者,光盤價為業內的習慣叫法,是指消費者繳納新車購置稅的最低計稅價格,不過,鴻泰公交收到的卻并非光盤價的發票,“價格要高出很多,一輛車購置稅我們就要多繳接近一萬塊,32輛車損失26萬多塊。”
中通客車的回復函則稱,“公司未接到相關業務員申請或書面承諾給貴公司開具光盤價發票。退一步講,就是接到申請,我公司也得根據相關法律法規開具相應金額的發票。”
“這個不能低開,低開屬于偷稅漏稅。”王興富在接受記者采訪時表示,對于雙方在汽車配件方面存在的分歧,并不知情。
召回問題車輛
據了解,受中通客車方面質量問題客車的影響,鴻泰公交曾于2011年底被黃石市交通局客運管理處要求停駛。“老停著也不是辦法,老百姓不方便,我們也虧錢。”葉小勇表示,在停駛半年之后,10路車不得不帶病行駛。
嚴重的質量問題遲遲不能解決,中通客車的回避態度也最終引發了鴻泰公交方面的不滿。2012年3月份,鴻泰公交便停止支付車輛貸款。而在2012年5月份,中通客車便將貸款違約的鴻泰公交告上了法庭,法庭也因此查封了鴻泰公交的多個賬戶。
“完全是個騙局,口頭的承諾不給,文字的承諾也不給。”葉小勇告訴記者,公司購買的第三批車還有五六百萬元的貸款需要支付,如果中通方面還沒有誠意為公司維修第二批問題車輛,鴻泰還將會停止支付余下貨款。
同時,他還表示,公司也將通過法律途徑起訴中通客車車輛存在質量問題,并要求賠償給公司造成的損失。
鴻泰公交法律顧問余律師告訴記者,雙方簽訂的合同中的爭議解決條款約定,“在合同訂立、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時,雙方協商解決,若雙方不能達成協議,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在法律上已經屬于約定管轄,打官司我們就必須去山東。”余律師表示,該條款作為簽訂合同的前提條件,有霸王條款的嫌疑。
葉小勇告訴記者,除了將起訴中通客車之外,公司還將向國家質檢總局投訴,要求中通客車召回存在質量問題的客車。按照2013年實施的《缺陷汽車產品召回管理條例》規定,經國務院產品質量監督部門組織論證、技術檢測、鑒定確認汽車產品存在缺陷的,國務院產品質量監督部門應當責令生產者實施召回;生產者應當立即停止生產、銷售、進口缺陷汽車產品,并實施召回。
“召回是個行政程序,如果確實有質量問題,就會要求企業進行召回同批次的車輛。”余律師表示。
如果召回,中通客車該批次車輛會有多少?“至于該車型量產了多少輛,我拿不出數據,但是上千輛應該差不多。”王興富表示,“中通客車是個負責的公司,我們也歡迎他們走法律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