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某電腦制造商暴強的“小強原罪說”一經披露,便有不少網友為“小強”喊冤,自認為掌握真理的網友認為該公司應向小強“謝罪”。然而,此等“創意”并非該公司獨有。2010年3月15日,國際消費者權益日當天,另一比肩“小強”的網絡“明星”同樣引人關注。
當天有網友在315TS發帖稱,自己購買的一輛一汽大眾速騰車不僅有兩主人,而且強悍的是,有關該車車漆局部腐蝕的原因,一汽大眾4S店給出的解釋竟為“鳥糞”等污物導致。
“小強”未走,又掉下了“鳥糞”,這個世界怎么了?
車輛登記信息為陌生人
曉輝(車主化名)在315消費電子投訴網()的投訴中反映說:2009年6月,他在湖南長沙購買了一輛一汽大眾的速騰(1.6手動時尚型,亮銀),車輛行駛里程2500公里時,4S店要求他去做所謂的自費首保——更換機油和機濾(廠家隨車手冊注明首保應該是行駛了7500公里)。
此次的保養提醒無意間讓曉輝發現,他的愛車“車主信息”上登記的竟然不是他的名字,聯系電話、身份證等也非他本人。對此,一汽大眾速騰4S店解釋破綻百出,也不能自圓其說。
曉輝聯想到當初購買此車時,4S店在銷售合同簽好后又在備注欄內補充注明“不得因任何原因換車”,這顯然不符合常理。再者,據他了解,該4S店將二手車當新車賣已有先例,他舉例:曾有一臺尾號是“1068”的車由于有質量問題而被客戶退回,該4S又把該車賣給了另一個長沙的車主。“莫非我買到的也是這樣的二手車?如果車主信息欄中注明的那個陌生人要回我的車,我將在法律上無任何證據證明該車真正的主人是我,是車輛出賣了我,還是一汽大眾出賣了客戶利益?”曉輝認為該車有許多他所不知道的秘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