荊楚網消息 (楚天金報) 記者饒純武 實習生張宏濤、馬小雪報道:超市商品或包裝上未膠貼價格,挪動個位置就容易造成消費者誤認。家樂福光谷店由于這項價格違規,被物價部門處以500元罰款。昨日,漢口的黃先生收到洪山區物價局的《價格舉報投訴回告》。
據黃先生介紹,今年6月初,他到家樂福光谷店購物時,發現部分商品未使用打碼機在商品或其包裝上膠貼價格,由于商品可以隨意被移動,讓他覺得是霧里看花,并向洪山區物價局舉報。6月11日,物價局根據黃先生的舉報,對該超市相關價格行為進行了檢查,發現部分商品及其包裝上沒有膠貼價格標簽。
物價部門認為,上述行為違反了國家發改委《關于商品和服務實行明碼標價的規定》第14條規定,開架柜臺、自動售貨機、自選市場等采取自選方式售貨的,經營者應當使用打碼機在商品或其包裝上膠貼價格標簽。7月27日,洪山區物價局對家樂福光谷店下發了《行政處罰決定書》(洪價檢處[2010]5號),對其價格違法行為處以500元罰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