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主提供的照片資料
麗水縉云的呂先生最近尤為郁悶,花了14萬多在縉云元通汽車銷售有限公司買的科魯茲,一年后卻意外發現當初買的“新車”原來是輛受損并維修過的“質損車”,更讓其無法忍受的是,直到現在這輛車都不能像其它車一樣享受正常“保修”權利。無奈之下,呂先生最終走上了維權道路,再找到當地媒體和消協協商無果的情況下,打進了本網汽車維權投訴熱線。
在本網的介入下,當地消協相關負責人表示將盡快再次啟動協商機制,幫助車主維護合法權益。
新買的科魯茲竟是輛“質損車”
2009年7月1日,縉云的呂先生在縉云元通汽車銷售有限公司以14.89萬元的價格買了一輛最高配置的雪佛蘭科魯茲轎車。但是9日提車的時候,發現購車發票上填寫的購車價卻是11.99萬元。
“元通公司給我的解釋是,價格填少點,上牌的時候能少交點稅。當時也沒多想,就開回來了”呂宇航說。
今年7月的一天,因為車子的遙控鑰匙出了故障,呂先生就到麗水的雪佛蘭汽車4S店保修,卻遭遇了令他意想不到的麻煩,所買的新車竟然不能正常享受索賠(保養)。
4S店的工作人員告之這輛車子屬于質損車,不享受索賠(保養)等權利。
這下,把呂先生弄蒙了,自己明明花了14萬多買的新車,怎么成了質損車?
在車輛保修手冊上,注明了車子是從上海協通錦發汽車銷售服務有限公司售出的。于是,他聯系上了協通公司,對方明確告訴他,這輛車確實是一輛“質損車”,而且售出的時候就比其它車子便宜,在出售時已簽訂不享有索賠(保修)等權利的協議。
多方推脫責任這筆損失到底誰來承擔?
為了弄清事情真相,呂宇航坐車前往上海協通錦發汽車銷售有限公司。在其要求下,上海協通公司管經理向他提供了購車發票復印件和身份證復印件,但沒有提供購車合同。管經理對此的解釋是,合同共有兩份,一份被提車人拿走了,一份已上交總公司備案。
當呂宇航對照這些材料時,又發現了問題,復印件上的姓名、住址、身份證號碼等信息都和本人相符,照片卻是別人的。
“提車的時候就講好,是按質損車賣的,價格是10萬元,簽訂了購車協議,全車不享受質保。我們合同上都寫的很清楚的,也不存在著欺騙顧客。”對于種種質疑,一位姓管的女經理給了呂宇航這樣的答復。
在縉云消協的努力下,最終調查得知,上海協通錦發汽車銷售有限公司是跟上海安吉迅達物流公司簽訂的“質損車銷售協議”,處理價10萬元。安吉物流又把車賣給一個叫王平的個人。縉云元通就是從王平那買的車。
回到縉云后,呂宇航找到縉云元通公司討說法。元通公司的人給的答復是:他們也不知情,他們也是被人騙了。想換車可以,想要賠償,就要等他們抓到上家,等他們解決了,才能給我解決。
呂宇航認為自己是在縉云元通提的車,而且經銷商當時告訴他是新車。這中間的責任首先是要縉云元通來承擔。至于縉云元通被騙跟他是兩碼事。
由于雙方各執一詞,最終沒能達成一致。
在調查過程中本網記者竟然驚奇地發現原來縉云這家經銷商,在06年的時候也因為倒賣“質損車”而被曝光過——《19處動過“手術”剛買的新車竟然是舊貨》。
本網介入下 雙方重新開啟協商之路
記者隨即與當地經銷商取得了聯系,當記者咨詢整個事件的經過時,經銷商負責人柔經理對記者稱此事目前已經由當地消協出面協調處理,有什么事情可直接向當地消協過問。他表示他本人不方便再向記者透露相關細節。
9月28日,本網記者與縉云當地消協負責人盧杰取得了聯系。在與之溝通之后,盧杰表示愿意再次牽頭協調賠償事宜。(來源:浙江汽車網 記者 蔣華民 金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