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李 媛 記者游 婕)在美容師的推薦下,花數萬余元先后辦理了美容院的5張美容卡,不料因美容師調離而無法消費。消費者認為自己受到欺詐將美容院訴至法院,要求其加倍賠償。12月16日,北京市西城區人民法院對此案作出一審判決,美容院被判令加倍賠償消費者。
2007年12月14日,消費者趙女士到北京柔婷詩婷美容院做美容體驗時,購買了2000元的A卡和7800元的B卡。同年12月19日,經該美容院美容師推薦,趙女士再次以1.5萬元的價格購買了C卡。今年1月和3月,經美容院工作人員推薦,趙女士又分別購買了3萬元的D卡和6800元的E卡,美容院向趙女士出具了《D卡服務協議》及D卡卡片。
今年6月19日,趙女士到美容院做美容時,得知之前為她提供美容服務的幾名美容師已經調至其他店工作,工作人員以趙女士手中的美容卡已作廢為由,拒絕為她繼續提供美容服務,并拒絕承認趙女士所繳納的部分費用。后趙女士了解,美容院提供的《D卡服務協議》上加蓋的公章為某公司北京第二分公司,該分公司公章已作廢。趙女士認為美容院的行為構成了欺詐。9月3日,趙女士將美容院訴至法院,要求美容院返還其承認的自己購買A、B、C、D卡的費用共計2.96萬元,并賠償2.96萬元。
西城區法院審理認為,趙女士已經將購買A、B、C、D卡的費用共計2.96萬元交付給美容院,而美容院未按照約定為趙女士提供美容服務。趙女士否認曾持所購美容卡進行過美容消費,美容院也沒有提供趙女士美容消費的記錄。法院對趙女士要求美容院全額退還上述美容卡預付款2.96萬元的訴訟請求予以支持。同時,由于美容院在《D卡服務協議》上加蓋其他公司的公章,而且該協議書內容和美容院所提供的其他美容服務內容存在虛假情況,所以法院認定美容院存在故意隱瞞真實情況的行為。據此,法院作出一審判決,對趙女士要求美容院賠償2.96萬元的訴訟請求也予以支持。
花數萬購美容卡不被承認 美容院存欺詐判加倍賠償
2008-12-26 15:47 中國消費者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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