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學生集體出游感受大自然,曾是很多人的美好回憶。時下正值秋游的好時節,然而,記者最近在省城找了一圈,卻難覓組織秋游的中小學校。是什么讓集體旅游等戶外活動遠離中小學生?學校給出的答案是:安全第一,學生傷不起!
(江西)南昌市西湖區近日宣判一起校園傷害賠償案,更是引起了有識之士的憂慮。11月8日,省社科院的專家擔心,家長正常維權無可厚非,但個別過度維權會讓學校“因噎廢食”,一切“安全第一”,讓本該生龍活虎的校園死氣沉沉。
“出了事”學校一般賠一半
小紅(化名)是一名女生,去年9月進入南昌市西湖區朝陽小學讀一年級。開學沒幾天的一個課間,她在教學樓一樓臺階處摔傷右手,后被鑒定為十級傷殘。家長以學校對此事負有監管責任且處理此事的態度十分消極為由,索賠殘疾賠償金、精神損害撫慰金等共7.5萬元。
經過一番辯論,南昌市西湖區人民法院近日對此案進行宣判,認定小紅父母和學校都有教育和監管不到之處,各負50%責任。學校承擔小紅總損失6.6萬元的一半,即3.3萬元。
8日,朝陽小學校長萬長明接受記者采訪時說,對于判決結果,他不便評價,畢竟學生在學校受到了傷害,但3萬多元的賠償金對學校不是個小數目。
“學校承擔一半責任,現在成為一種慣例。”江西云龍律師事務所律師范先沫說,學校承擔學生在校時的監護責任,這個判決沒有問題。但令人擔憂的時,校園損害賠償案件逐年上升,不管學生是在什么情況下受到傷害,多數家長都希望學校承擔全部責任。
梳理近年來該院受理的校園損害案,西湖區人民法院副院長吳凡云總結出的規律是,多數家長不能理性維權,7成以上案件起訴前后會到學校糾纏,9成以上家長提出高額訴訟請求,即使是在正常體育競賽中受到傷害,也未見家長主動承擔損失。
“圈養”讓孩子對體育沒興趣
采訪中,朝陽小學校長萬長明提起了一件讓他心有余悸的事:去年一個中午放學時間,兩名六年級學生在校外打乒乓球時發生打斗留下皮外傷,隨后兩個孩子自己握手言和,老師發現之后并未深究。
誰料,第二天,一名家長認為自家孩子吃了虧,三天兩頭到學校來,要學校承擔賠償責任。看到學校不予回應,家長還鬧到上級教育主管部門,學校無奈只得認栽,老師提著禮品上門看望孩子才算作罷。
“現在的家長維權意識這么‘強’,學校的自我保護意識也跟著水漲船高了。”青云譜區育英學校校長涂序健說,在提醒學校做好安全管理之外,更多學校采取保守的做法。
“不要隨便到運動器材上玩”、“不要追逐打鬧”、“不做不安全的活動和危險游戲”、“在校園內不奔跑不沖撞”……在南昌的中小學校園內,類似的校紀班規隨處可見。
更要命的是,為了防止發生安全事故,南昌一些學校在事故多發的體育課上做起文章:跳箱有危險不搞了,擲鉛球有危險也不搞了,連跳山羊都慘遭淘汰……對抗性的籃球和足球比賽,更是難得一見,“每天鍛煉一小時”成為空話。
如此一來,被寄予厚望的體育課變成“象征性運動”,比如做做廣播體操、集體跑跑圈、打打羽毛球。如今,隨便走進南昌的哪所中小學,體育老師帶隊熱身后,三五成群坐在操場邊上聊天的場面隨處可見。
“體育課根本不好玩,還不如上語文數學課。”在一所學校采訪時,一名正在上體育課的五年級男生對記者說。
“圈養”讓孩子輸在起跑線上
采訪中,一名家住紅谷灘、對校園體育不滿的家長提出質疑,孩子本來就是活潑好動的,奔跑、鍛煉和游戲是他們的天性,學校為什么要剝奪這些呢?“圈養”的孩子會有用嗎?
這名家長說,她的孩子午餐在學校托管,飯后孩子被統一安排到教室寫作業,一直到下午上課前,才被允許“放風”半小時,有時老師忘記了,甚至連上廁所的時間都沒有。
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小學校長承認,校園意外傷害一旦發生,輿論往往認為,只要是學生在校園內受傷,學校就應該負完全責任,這讓學校對學生安全有些矯枉過正,“但這是最安全的做法”。
據了解,為解決學校的“難題”,從去年開始,南昌中小學除了在學生中鼓勵參保每學年60元的“意外傷害保險”外,政府還專門出資為學校購買了“校方責任保險”,以應對在學校遭遇重大索賠的困境。
“‘圈養’學生有深層次的社會原因,學校有了責任保險并不會立即讓校長們甩開手腳辦教育。”省社科院社會學研究所副所長鄧虹說,很多家長過分溺愛孩子,稍微一運動,就感覺傷不起,一有點頭痛腦熱,就感覺天就要塌了,也讓學校的“圈養”得到縱容和默許。
鄧虹說,“圈養”會讓孩子們身體孱弱,讓勇敢、冒險和挑戰精神與他們絕緣,如果社會沒有改變這種現狀的憂患意識,那我們的下一代才真是輸在了起跑線上。(記者張緒鴻 實習生楊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