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生:崗位與專業不對口,起不到鍛煉作用 校方:從未以此牟利
本報12月14日訊(記者 胡磊)濟南職業學院一名學生近日向黨報熱線反映,學校強制即將畢業的學生到北京某些商場、超市實習。這些學生認為,學校不惜耽誤專升本考生復習,安排與專業不對口的崗位勒令學生實習,有可能從中收取介紹費。學校對此解釋稱,“強制”是一種無奈之舉,更沒有從中收過錢。
學生:學校強制實習
濟南職業學院財經系大三學生小李(化名)告訴記者,8日前后,財經系召開學生會議,系負責人在會上明確表示,未去實習的畢業生必須全部到北京實習,將于10日和18日分兩批出發,很多準備專升本考試的同學擔心耽誤復習不想去,但被告知“不去就不發畢業證”。
不久前剛實習回來的小周(化名)介紹說,8月時他們由學校統一送到北京參加實習的,同學有的被安排在超市當收銀員、理貨員等,有的從事貨物搬運、打掃衛生等工作,還有的被安排在某保險公司,負責打電話推銷保險。實習學生被免費統一安排住在一棟宿舍樓上,男生、女生各占一層,每個房間8人,每月工資1200元左右,如有請假、曠工等還會被扣除一部分,吃飯自理。“這些活初中畢業生都會干,也跟我們的專業不對口,根本起不到學習、鍛煉的作用。”一些實習結束回到學校的學生認為,學校之所以強制他們去實習,是從中介機構或企業方面“得到了好處”。該學生介紹,“如果不是通過學校以實習生的身份來打工,工資應是1600元,我們的工資只有1200元,中介從中扣除一部分。如果無利可圖,他們干嗎給我們提供住宿?”
中介:想要介紹費得當面談
記者在教育部門網站上瀏覽到一則《濟南職院將頂崗實習作為骨干院校建設重要環節》的消息,消息稱,濟南職業學院已與北京某人力資源有限公司簽訂學生實習協議,目前與濟南職業學院財經系合作的校外企業可同時接收400至500名頂崗實習學生,大大滿足了學生集中、批量、長期頂崗實習的崗位需求。“濟南職業學院財經系已經適當調整原有教學計劃,將頂崗實習確定為第三學年的必修內容,每一位學生須完成規定的頂崗實習內容,且考核成績應達到合格以上。”
13日下午,記者以“可以提供頂崗實習生”為由致電該人力資源公司一名“專門管實習生”的負責人。該負責人稱,她們確實承接了一些山東地區的頂崗實習生,主要崗位為“商超、電子類”,工資在1160元左右,但他們從不給學校提成。記者聞此表示要放棄合作,該工作人員又稱,既然提出了索要介紹費的要求,他們會和上級商定,并稱“想要費用得當面談”。
隨后,記者上網搜到了以該人力資源公司為中介最新發布的幾則招聘信息,信息中顯示,北京當地某些超市招聘收銀員、理貨員、倉庫管理員等職位,最低月薪在1500元以上,其中需要上夜班的崗位工資在1800元左右。
校方:部分專業實習難導致誤會
記者了解到,近年來企業“招工難”現象愈演愈烈,除了想方設法招攬農民工之外,大量使用職校學生頂崗實習,也成為企業緩解“用工荒”的一大法寶。類似校方強制學生實習的現象在全國各地并不鮮見,重慶、廣西等地的職業技術學校出現過組織學生去勞動力密集型企業頂崗實習的現象。
13日下午6時許,濟南職業學院紀委書記馮笑軍在接受采訪時表示,實習崗位與專業“不對口”的情況是因企業一直以來不愿提供會計崗位供學生實習的現狀產生的。近年來,會計、會計電算化兩個專業很熱門,該校有此類學生3000余人,但每個企業財務狀況都是機密,不愿提供給這部分學生實習;另一方面,實習是職業類教育教學工作的重要組成部分。前幾年,學校為解決學生實習問題,請求企業接受,甚至校方還要支付實習費。近年來,企業“用工荒”才讓學校比較容易尋找實習單位。
馮笑軍介紹,起初,學校對部分以“實習崗位不對口”為由拒絕參加實習的學生要求并不嚴格,但很多學生在近10個月的實習期內賦閑在家,以假冒的“實習報告”應付了事,導致有學生家長指責學校“不負責任”。所以學校將實習作為教學工作的重要組成部分,完不成這部分學分就無法畢業,目前看來,該專業學生實習規定還需進一步調整。
至于學生懷疑校方向實習企業收取介紹費的情況,馮笑軍稱,該校和人力資源公司之間遵循的仍是前幾年“求對方幫忙介紹實習單位”的狀況下簽訂的合同,從未通過學生實習牟利。鑒于確實有學生需要復習備考,下一步,只要學生能夠提供在某單位實習的證明,校方在派老師核實后,可以不要求該生參加學校安排的實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