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報12月15日訊 (記者 遲煥東) 停業整頓、罰款!濟南市旅游部門日前對山東華納國際旅行社等3家違規旅行社進行了行政處罰,最高罰款1萬元。
據介紹,山東華納國際旅行社有限公司因在業務經營中未將旅游目的地接待旅行社的情況告知旅游者,違反了《旅行社條例實施細則》第34條,依照規定,濟南市旅游局責令其停業整頓1個月。旅游局相關人士表示,旅游者有權了解地接社的資質等信息,應積極維護自己的知情權。“零負團費問題仍存在于個別旅行社。”上述人士說,濟南龍行天下旅行社有限公司的主要問題是,因旅游者的年齡差異額外收取費用,違反了《旅行社條例》第62條;向接受委托的旅行社支付的費用低于接待和服務成本,違反了《旅行社條例實施細則》第33條。依照規定,濟南市旅游局責令其停業整頓1個月,并處以人民幣6000元的罰款。“還有的旅行社問題出在內部管理上。”該人士表示,濟南誠信之旅旅行社因在經營中沒有妥善保存各類旅游合同及相關文件、資料,違反了《旅行社條例實施細則》第44條,依照規定,濟南市旅游局對其處以人民幣1萬元罰款。
濟南市旅游監察大隊相關人士表示,消費者出門旅游應注意四方面問題。首先,要選擇有正規資質的旅行社,旅游者在報名時要查看該旅行社的業務經營許可證和營業執照。其次,簽訂旅游合同時,要仔細閱讀合同條款,尤其應注意有沒有購物環節以及購物次數的規定,以免落入“購物陷阱”。“事實證明,低價往往難以保證旅游質量。”上述人士說,旅游市場相對透明,旅游者不應只關注旅行社的報價高低,還要對旅游目的地有所了解,提高對“零負團費”的鑒別能力。最后,旅游者在旅游過程中,要保存好購物發票、旅游合同、聲像資料等,以便在旅行社違反合同時合理維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