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 (記者林曉麗 通訊員吳恂、梁加勁)記者從廣東檢驗檢疫局獲悉,隨著廣東加工貿易的迅速發展,近年來廣東地區進口舊機電產品增長迅速。但進口舊機電產品質量不容樂觀,不合格率超過了兩成。
存在以舊充新等毛病
據統計,2006年,廣東檢驗檢疫局共受理進口舊機電產品備案申請11065批次,同比增長103.3%,貨值總計金額達6.3億美元。2006年,廣東檢驗檢疫局在進口舊機電裝運前預檢驗中一次檢驗合格產品為 876批,2690臺,一次檢驗不合格需整改者219批,673臺,不合格率均超兩成。
據了解,進口舊機電不合格的主要原因有:以舊充新;貨證不符;夾帶國家明令禁止進口的商品;無安全標記或標識不符合要求等。
例如,許多進口舊機電產品均缺少中文警告標志、無中文說明書和操作指示文字非中文等問題;進口商往往重視質量而忽視了舊機電產品的安全、衛生、環保性能;有的舊機電產品原有銘牌標識缺失或混亂,給檢驗人員核查該舊機電產品的品名、規格、型號、數量、產地及制造日期等項目帶來困難,有些口岸甚至查獲過偽造銘牌的情況等。
專家介紹,進口舊機電產品是重點、敏感商品,按商檢法條例規定,對違反國家進口國外固體廢物、舊機電備案管理規定的企業,檢驗檢疫部門可以處以 100萬元以下的罰款。
不能整改的予以退運
檢驗監管工作是進口檢驗監管工作的重點,目前,全國各口岸對進口舊機電產品基本都實施批批查驗,口岸查驗時,發現問題不能整改的,予以退運;發現安全、衛生、環保問題能進行現場整改的,進行現場整改;發現安全、衛生、環保問題不能現場整改的,進口單位寫保函限期整改,由檢驗檢疫部門落實整改情況。
廣東檢驗檢疫局表示,將進一步加大進口舊機電的備案、查驗、查處力度和后續監管,尤其對于個別企業為逃避國家對舊機電產品的監管而惡意更改或隱瞞產品真實情況的現象應予以嚴懲,從源頭堵住不合格舊機電產品進入我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