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5日,福建永安消費者羅先生向《購物導報》記者反映,其購買的TCL電視機還在保修期內屏幕故障,無法播放。TCL售后維修部門工作人員承諾為其換屏,推拖一個多月后又以電視機屏幕破裂為由不予更換。
羅先生稱他于2009年11月在福建永安國美購買了一臺52寸的TCL電視機,屏幕質保期為三年。今年6月左右,羅先生發現電視機出現故障,屏幕無法播放,遂致電TCL售后服務部,要求派維修人員上門檢查。維修人員檢查后告訴羅先生,電視機的屏幕壞了,更換屏幕需要8000元錢。羅先生覺得花8000元錢更換屏幕還不如購買新電視機,而電視機明明還在保修期內,TCL保修條款也明文規定"從2007年4月20日以后購買的液晶、等離子產品,顯示屏質保三年",TCL售后有義務為電視機保修。
羅先生多次打電話到TCL售后服務部,工作人員才承諾給羅先生更換電視機屏幕。可是一個多月后,TCL售后服務部卻再沒消息。羅先生只得再次致電售后服務部,工作人員稱屏幕已在路上,到貨馬上為羅先生更換。
又過了幾天,羅先生仍未得到維修部的回復。打電話后,售后服務部工作人員才告訴他屏幕到了,要羅先生第二天自己帶電視機前去更換。羅先生按工作人員所說的把電視機搬到維修部后,維修部門的工作人員將羅先生的電視機放在走廊上的兩個小凳子上,因為安放不當電視機不小心摔到地上。維修部人員查看后稱電視機屏幕已破裂,不予更換。而羅先生表示,就算電視機損壞了,也是由于維修站工作人員的安放不妥造成的,后果應該由他們負責。但維修部門人員堅稱電視機已破裂,不符合更換條件,不給羅先生更換。之后,羅先生多次與售后部門協商處理方式,但是永安TCL售后服務部對羅先生不理不睬,不接羅先生的電話,不處理電視機的問題。
無奈,羅先生只得向《購物導報》記者反映情況。經記者介入協調,TCL福建總部最終同意為羅先生更換電視機顯示屏,并承諾在15個工作日內處理完成。羅先生對此表示滿意。
(編輯:ok.童)
來源:正點網
聲明:登載此文出于傳遞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著贊同其觀點或證實其描述。文章內容僅供參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