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警方今年以來已打掉六家非法集資公司,涉案金額至少6億元
■新快報記者 李國輝 通訊員 龔宣 凌飛
去年以來,經濟詐騙犯罪在廣州出現抬頭趨勢,不法分子以非法傳銷、高額回報、簽合同等手法大肆斂財騙錢。廣州警方于今年2月展開專項打擊行動,截至目前,已查處6家非法集資公司,破獲相關案件11宗,涉案金額至少6億元人民幣,依法刑拘30名犯罪嫌疑人。警方提醒市民尤其是中老年人,要提高對非法集資的警惕性和鑒別力,嚴防高額回報投資陷阱,發現受騙后應立即報警。
傳銷出現新伎倆
據廣州警方介紹,去年底以來,以慣用伎倆——非法傳銷的非法集資犯罪活動在廣州有所抬頭,一些群眾特別是中老年人上當受騙,造成了巨額財產損失。而在這些傳銷犯罪中,犯罪手法出現了新的特點,一些不法分子利用現代電子網絡技術虛擬產品,如“電子商鋪”、“電子百貨”投資委托經營、到期回購等方式通過互聯網傳銷而非法集資。
日前,廣州市公安局經濟犯罪偵查支隊便破獲一起網上傳銷虛擬服務器的非法經營案。據查,廣州盛×聯合公司的郭×、崔×東兩人自2006年6月至2007年8月間,利用互聯網進行傳銷,推銷所謂“虛擬服務器”,以所謂“振興民族科技”為幌子,采取與被騙人簽頻道運營合作協議書的形式,半年內騙取1000多名群眾投資款2億余元。
破獲參茸傳銷案
此外,廣州警方還偵破了一些傳統的“傳人頭”式的傳銷案件。上月4日,海珠區警方便偵破了“北京×源國際集團公司”傳銷案。疑犯郭×娟等人以所謂“北京×源國際集團公司”為幌子,打著“直復營銷”參茸產品的旗號,大行傳銷之實。公司建立了一個“金字塔”式的業務員人際關系網,把員工分為普通、初級、中級和高級四個級別,規定申請人交納3800元購買1份參茸產品,填表后即可成為普通業務員;普通業務員每直接或間接發展下線業務員就可分別晉升為初級、中級和高級業務員。業務員每直接發展一名下線可分別取得700至1700元的提成,業務員不論級別每間接發展一名業務員均可獲得350元的提成。為逃避打擊,該公司還實行會員分家管理,只能上級對下級單線聯系,不準下級聯系上級業務員;成員之間以網絡代號稱謂,以假名行事。據悉,該案涉案金額十分巨大,目前警方仍在統計、審查中。
發行"股票"
2500多人被騙3.5億
據介紹,以高額回報為誘餌非法吸收公眾存款是近年來經濟犯罪的另一典型手法。警方表示,這類詐騙多以發行所謂的股票、債券、彩票或投資基金等權利憑證或以期貨交易、典當以及假借項目開發、莊園開發、生態環保投資等種種名義誘騙事主。
近期,市公安局經濟犯罪偵查支隊破獲了廣州市××聯科技有限公司非法吸收公眾存款案。據查,自2004年以來,該公司的張×川和肖×英等人以年利率25%的高額利息回報為誘餌,在天河北路中信廣場、體育東路平安大廈、天河東路華平街的三個"辦公"地點擅自發行所謂的"股票",向防范意識較為薄弱的中老年市民非法集資。至2007年12月,已有2500多名不明真相的群眾參與"投資"、涉案金額高達3.5億多元。
虛假合同
投資開店騙60余萬
在經濟犯罪案件中,不法分子還以投資合作生意、簽入股合同、入股分紅等名義進行詐騙。
今年年初,海珠區公安分局偵破了廣州圣×發展有限公司合同詐騙案。嫌疑人何×使用虛假資料成立公司,在2008年4月中旬以投資購買該公司原始股為名,開出33%的年利,聲稱每投資5萬元即可獲得公司兩萬原始股,成為股東后,還可得到免費旅游、免費取得公司部分產品等優惠,詐騙7名群眾20.8萬元。
今年2月11日,天河區警方破獲了廣州飛×企業管理公司以假合同非法集資案。據悉,飛×公司員工孫×等人在去年9月至11月間,以投資連鎖餐飲酒樓可獲得投資額5%的高額回報為誘餌,詐騙20名事主,非法吸收存款60余萬元。
防范非法集資犯罪四大招數
廣州警方提醒市民群眾,提防經濟詐騙要從以下幾個方面做好防范:
1。摒棄暴富心理和貪念,千萬不要被所謂的高額回報蒙蔽;
2。拒絕傳銷,不要參與各種形式的傳銷活動,所有的傳銷活動都是非法的,投資者不要參與此類活動;
3。拒絕所謂的"投資咨詢"、"產權經紀"等不具備證券經營資格的中介機構的推銷。沒有經過中國證監會批準的中介機構,通過網絡、電話、信函、推介會、說明會等方式推銷股票、基金、期貨等證券類產品的,都是違法的,都是騙局,投資者參與此類非法證券活動,也不受法律保護;
4。市民尤其是中老年人,在遇到變相傳銷、高額回報等非法集資詐騙行為時,要及時向政府部門咨詢、舉報或提供線索。一旦發現上當受騙,要立即報警,配合警方偵查打擊,切勿為了追加投資回報被犯罪分子所慫恿和愚弄,繼而幫詐騙公司說情,干擾公安機關正常的執法行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