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實是這樣的:
據姚先生向世紀保網記者反應:09年行情那么好我收到的分紅賬單才1800元,(按照16.45萬的分紅)。這一份投資分紅報告應該是指從2008年12月21日到2009年12月20日的投資收益。
那么我們根據這位銷售人員的說法和姚先生提供的情況,再來計算一下他這份保單從2008年12月21日到2009年12月20日的收益率:1800÷164500=1.094%!
來自《上海證券報》等權威機構的資料顯示:2009年我國保險業資金運用收益率為6.41%!
壽險精算師告訴我們分紅險的定價基礎
國內一位不愿意透露姓名的壽險精算師告訴記者:保監會對人身保險分紅險的保底收益一般是2.5%,在市場上流行的分紅險中,有的產品費率厘定的基礎可能是1.75%,也有1.5%的。
他告訴記者:目前,新華人壽的紅雙喜系列保險產品,分紅是按照保額分紅的。壽險精算師是保險公司從事產品開發的專業人員,其任職資格需要獲得保監會的認可。
現金價值和保險金額是兩個不同的概念
在這份保險合同中,客戶提到二個數字:16.45萬元和13萬多。客戶明確表示:這個13萬多是在保險合同的背面現金價值表里發現的。
業務員表示:第5年取出紅雙喜C款,收益是16萬多元加5%的年化收益。(業務員這里提到的16萬多元實指16.45萬元)
新華人壽一位不愿意透露姓名的高管告訴記者:16.45萬元是這份保險的保額,是10年到期時的基數,13萬多則是當年的現金價值。如果客戶在合同未到期退保。通俗地講:退給客戶的錢=現金價值+紅利,現金價值可以保險合同上的現金價值表中查詢得到,紅利一般會在每年的紅利通知單里體現。
中國銀監會和保監會的相關規定
銀監會在2008年發過一份文件,要求:所有在銀行銷售的理財產品,在講到收益方面,必須提醒客戶風險狀況,并告訴客戶這是預期收益。主要是要求銀行在銷售過程中,提醒客戶這是:預期收益,并不能代表實際收益!
保監會對保險公司在銀行銷售保險時,要求客戶簽一份投保提示,或保險產品說明書,在這些材料里,我們會發現:“分紅險的紅利是不確定的!”這樣的提示。
姚先生購買紅雙喜C款在2008年,已經交了10萬元給保險公司了,到現在他還是說不出具體的保險責任是什么,具體的除外責任是什么。如果中途退保的話,退保的具體損失是多少他還是不知道。世紀保網期待著此案能有一個讓人滿意的處理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