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剽悍餐廳老板貼出“史上最牛告示” 事先聲明 不扯票據 若要票據 請你出去 |
成都西航巷常樂社區北街學府快餐廳本是一家普通的餐飲店。誰料,店方貼出一紙告示后立即“名聲大振”,被消費者笑稱為 “史上最牛告示”。告示說餐廳不會給發票,要發票的消費者就請到別處就餐,上面還加蓋了店章。記者昨日親臨實地,在餐館消費后索要發票,老板當即使出更牛殺手锏:“實在要報銷,我給你簽字證明!”
讀者報料
湊錢打牙祭 遭遇最牛告示
陳爽(化名)是成都信息工程學院大四學生。
半月前,他和幾名要好的同學湊錢到學校外餐館打牙祭。幾人來到一家名叫學府餐廳的飯店。“當時也沒太在意,”陳爽回憶,他晃眼看到飯桌玻璃下壓著一張蓋著章的紙條,“起初以為是提醒顧客管理好包包,遺失自負之類的。”
吃過飯后,大家叫結賬,要老板給發票。誰料到,老板臉色頓時變得不自然,“感覺好像遇到了故意找茬的顧客。”陳爽和同學正在納悶,老板指了指飯桌。陳爽這才和同學們仔細看了看壓在玻璃下的紙條:“請注意:請先看明白消費,如您需要發票、收據等相關票據,請到別處消費,敬請諒解。學府餐廳制。”他們這才知道就餐的快餐店概不提供任何發票或者收據。“不得哦!”同學們一起抬起頭幾乎異口同聲地吼道,“這告示也太牛了嘛”。“不曉得我們想像力是不是太匱乏了?”陳爽笑著說,遇到過餐館私下跟顧客說沒發票可以打折之類的事情,卻萬萬沒想到有這么牛的告示。
記者調查
店內到處告示 昭然示決心
昨日中午11時30分,記者來到常樂社區北街。整條街都是各式各樣的餐飲店,學府餐廳在北街一小型十字路口,規模店貌都算不上特別出眾。時間尚早,當時顧客并不多。七八名穿著統一工作服的服務員站在店內候客。進入店后,記者一眼就看到一旁飯桌上的告示,上面鮮紅的店章十分醒目。店內30張飯桌,每張飯桌的玻璃下都有告示。為了方便相對而坐的顧客一眼看到告示,店家還特地在玻璃下相反方向壓著兩張告示。就連飯桌臨近的墻壁上,也貼著加大版的告示。大告示還特別說明,由于店方微利經營,概不提供發票收據。一切儼然展示著店家“公正透明,概不提供發票”的決心。
老板有話
“實在要報銷,給簽字證明!”
記者挑了中間位置坐下,一位20來歲的女服務員立即遞上菜單,另一位服務員則忙著倒茶,服務殷勤周到。等菜的時候,記者發現,不多時,店內顧客已經漸漸多了起來,30多張飯桌坐了大半。吃過午飯,記者向店方索要發票。“你沒看到啊?寫清楚了的嘛。”服務員委屈地指了指告示,并在記者的要求下找來了年輕的老板娘。
老板娘看上去只有20多歲,穿著紗質連衣裙,很不情愿地樣子。“從來不給發票。”站在飯桌旁,老板娘眉頭微皺,“又遇到這種人了”。她說,這里消費的多是學生,飯菜便宜,量又足,微利經營,已經給足了顧客優惠,顧客消費金額都不會太高,沒有準備發票。“我們也遇到過要發票的人,有的人簡直是死攪蠻纏半天說不通,我們干脆寫清楚,沒有發票,要發票到別家。”老板娘提高了聲音:“我們這條街的餐館,都是這個樣子的。”“法律規定顧客有權索要發票,你們這是涉嫌偷稅漏稅。”記者堅持不懈。老板娘不依不饒:“如果你消費了七八十塊錢,最多我少收你兩元,發票沒有。”最終,老板娘使出絕招,在菜單復印件上簽上自己的名字并注明日期:“你實在要報賬,就用這個,我們這里都是這么辦的!”
消費者說
整條街都不給 這家還算厚道
在同一家餐館消費的唐小姐說,她時常來這里吃飯,每次消費都不多,所以也沒問老板要發票。不過,對于最牛告示,唐小姐說感覺老板“厚道,法律意識淡薄”。不僅如此,唐小姐還告訴記者,整條街上都存在不給發票的情況。只有學府快餐和另一家砂鍋店寫明了不給發票。記者隨后來到唐小姐說的砂鍋店,果然看見墻上貼著類似告示,上面寫著:請明白消費,手續正在辦理,暫無發票。“價格都便宜,一個月要繳幾百元的稅,哪有那么多利潤哦。”一位正在煮砂鍋的男子說道。當記者走到另一家餐館附近時,中年女老板頓時笑著迎了上來:“吃飯哇?請進!”記者問是否可以開發票,老板立即變了臉:“發票沒得,要啥子發票?”怪異地看了記者一眼后,將記者晾在了餐館外。
律師說法
微利打折都不是理由
合泰律師事務所何佳林律師了解情況后說,按照相關規定,消費者有權向商家索要發票,商家也必須提供發票,否則涉嫌偷稅漏稅。消費者可以向稅務機關舉報或向消協投訴。微利經營、打折或者店主簽字證明都不是拒絕開發票的理由。
地稅行動
要教育要補稅 還要罰款
記者隨后向雙流地稅局反映了這一情況,白家地稅所工作人員立即到現場調查。副所長李麒對本報記者稱,他們調查發現,學府快餐的營業執照已經過期,而另一家砂鍋店則沒有營業執照。據學府餐廳的服務員的介紹,該餐廳每天約有5600元的營業額,一個月30天則有168000元營業額。白家地稅所副所長李麒對此表示,按照規定,餐飲個體戶應繳納營業稅及附加和個人所得稅兩種稅,其比例分別占營業額的5.45%和5%。照此,學府餐廳每月應該繳納17000余元的稅。目前,地稅所已經對商家進行了教育,并要其繳齊開業至今的稅款,處以所欠稅款0.5倍的罰款。 (記者 舒張惠 實習生 王成棟 攝影 雷遠東 )
快評
無知者無畏
“實在要報銷,我給你簽字證明!”學府快餐廳老板娘的話夠牛,而該店在飯桌上貼出 “概不提供發票收據”的告示更牛,這不僅是公然挑釁法律規定 “每個公民都有納稅的義務”,更是對消費者權益的極大漠視。
一家普普通通的快餐廳何以如此大膽?說店老板完全不懂法,似乎不能令人信服,因為她身處大都市,對法律法規多少應該有些耳聞;但要說店老板懂法,或許又與她的所言所行不符。記者在同一條街上調查,發現另一家砂鍋店也貼出 “暫無發票”的告示,這就不能不讓人聯想(搜狐聯想2008奧運、聯想官網)到,他們是否在刻意偷稅漏稅?是否想將自己的意志凌駕于當地執法部門之上?
學府快餐廳不給發票的理由是:量足、利薄。有人說他們貼出告示是 “誠信經營”,這就更加讓人納悶:如果一個賣歪光盤的小販承諾 “保證質量”,你能說他販賣歪光盤的行為是合法的嗎?因此從某種意義上說,學府快餐廳老板所謂的 “牛”,不過是無知的表現。
按照相關規定,消費者有權向商家索要發票,商家也必須提供發票。學府快餐廳不給發票的情況并非發生在昨天,消費者的緘默也令人深思。長期以來,通過打折或者小額返還現金的方式不給發票,其實在很多小型餐飲店普遍存在,一些消費者為了蠅頭小利,聽之任之,孰不知既損害了國家稅收利益,也損害了自身的權益。
餐飲企業微利經營,以合法措施吸引顧客無可厚非,但餐飲企業同時也應誠信經營、守法經營,否則必將受到執法部門的懲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