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 張攀峰 記者賀于周報道:近日,市民高女士向本報投訴位于南昌市李家莊附近的云南過橋米線飯莊。高女士稱,12月23日晚她和朋友一道前往該飯莊用餐,因當時酒店地面有積水,她不小心摔了一跤,當時并未在意。次日,她起床后發現右腳腳腕處嚴重腫脹,前往醫院診治后確定為腳踝處骨裂。隨后,她找到酒店要求相關賠償卻遭到拒絕。
云南過橋米線飯莊相關工作人員表示,高女士找到他們時距離摔跤已有數天之隔,酒店方也無法確認其腳踝骨裂的具體原因,故難以給出確切答復。江西華贛律師事務所律師夏楊認為,顧客在消費場所發生人身損害事件的,應及時現場拍照取證,同時可通過撥打110、120尋求第三方予以證明,以免遭遇舉證困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