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終于還我受傷的眼睛一個公道了,謝謝工商局的同志!”日前,在杭州余杭區喬司某飯店打工的服務員葉某從余杭工商分局開發區所12315投訴中心工作人員手中接過9000元時,激動萬分。
5月24日,余杭工商分局開發區所12315投訴中心接到葉某投訴:2010年5月11日凌晨,她在喬司某飯店收拾顧客剩余啤酒瓶時,一只啤酒瓶突發爆炸,致使她眼睛劇痛,滿臉是血。因傷勢嚴重,她在同事陪同下幾經輾轉,從喬司醫院到區一醫院再到浙一醫院,最后眼晴邊上縫了八針,花去醫療費2200元。在家休養近20天,眼部縫合處還留有傷疤,身心俱傷。啤酒瓶爆炸事件后,飯店與葉某曾多次與啤酒經銷商協商,經銷商以啤酒瓶爆炸原因無法確認為由,只肯承擔醫藥費,葉某不同意,處理無果。之后葉某又多次要求商行和制造商賠償損失,但均遭商行和制造商拒絕。無奈之下投訴至12315,要求啤酒生產商——華潤雪花啤酒(杭州)有限公司處理,請求賠償損失。
5月24日,開發區所接到12315轉辦單后,馬上與雙方當事人取得電話聯系,了解事件原委,并定于5月28日組織雙方到開發區工商所進行調解。葉某提出啤酒瓶爆炸是產品存在質量問題,要求華潤雪花啤酒(杭州)有限公司賠償醫療費、護理費、誤工費、交通費及后續醫療費、整容費等費用共計12000元。
華潤雪花啤酒(杭州)有限公司認為:啤酒瓶爆炸可能存在產品質量問題,但現在難以定論。但考慮到消費者的實際情況,同意一次性補償7000元。葉某不同意,要求對眼晴邊上縫合處留有的傷疤進行鑒定,并請新聞媒體﹙1818黃金眼﹚介入處理。
調解一時陷入僵局。在開發區工商所的努力下,雙方最終達成調解協議:華潤雪花啤酒(杭州)有限公司一次性補償葉某醫療費、護理費、誤工費、交通費及后續醫療費、整容費等費用共計9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