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10年6月28日上午,深圳市羅湖區人民法院。國際環保組織——綠色和平,對全球最大的連鎖零售商沃爾瑪中國總部——沃爾瑪深國投百貨有限公司正式提起訴訟,狀告其違法銷售轉基因大米。
最新的進展是,沃爾瑪已對銷售的大米進行全面排查。并在公開聲明中表示:目前沃爾瑪中國已著手要求大米供應商書面承諾所提供的產品不包含轉基因成分,同時還會在供應商協議中進一步明確供應商對含有轉基因成分的商品的責任。
“法院立案應該沒有太大問題,但我們還需要做進一步相關材料的準備工作。”綠色和平食品與農業項目主任王偉康如是說。據了解,這是國際綠色和平組織在中國首次采用法律手段阻止轉基因大米進入商業渠道。
沃爾瑪玩弄雙重標準
今年五六月份,綠色和平在武漢、深圳、東莞和佛山4城市的沃爾瑪、華潤萬家、永旺(吉之島)和百佳超市分別進行了散裝大米的抽樣,并委托具有資質的第三方實驗室對這些購買出來的樣品進行轉基因成分檢測。
檢測結果顯示,沃爾瑪深國投百貨有限公司武漢市徐東大街分店抽樣的名為“國產香米”的樣品呈轉基因陽性。
“這種‘國產香米’里檢測出含有Bt64和CrylAC兩種轉基因成分。”綠色和平代理律師黃琳琳說,“目前在中國,轉基因大米的商業化生產和銷售都屬違法,那么沃爾瑪超市在其分店出售轉基因大米,這一行為就是違法的”。
對于提起訴訟的理由,綠色和平方面相關人員表示,可以按“買賣合同糾紛”或“農產品質量不合格引發的賠償糾紛”提起訴訟,“因為大米是從門店里買出來的,有發票,這就相當于買賣雙方的口頭合同。現在產品出現問題,就是違反了其出賣合格產品的承諾。”王偉康說。
“沃爾瑪沒有權利出售中國不允許銷售的轉基因大米。作為一個國際品牌超市,應該負起這個社會責任,也應當做得更好。”綠色和平相關負責人表示。
據了解,深圳市羅湖區人民法院初步認可了該案的訴訟請求,但由于綠色和平屬國際組織,注冊地在香港,故需要先經過大陸委托公證人的公證,方可正式立案。
“這是我們第一次拿起法律武器。作為全國最大的連鎖零售商,沃爾瑪完全了解轉基因食品對人體和環境的影響。沃爾瑪早在2005年便向英國的消費者作出不出售任何轉基因產品的承諾。然而,沃爾瑪在中國并沒有作出承諾,對中國的消費者執行了雙重標準。”王偉康說。
國際超市巨頭二度“踩線”
這是綠色和平在今年第二次查出沃爾瑪超市分店出售轉基因大米。
我國政府向來特別慎重批準轉基因植物的商業化生產。至今,相關領域的科學家們尚不能完全預知轉基因工程有可能導致何種生物突變,也不能預知其對環境和人類造成的危害。“雖然實驗非常成熟,但其對人類可能造成的影響,或許要在未來幾代人后才顯現。”水稻專家袁隆平曾表示。
據了解,去年年底農業部頒發的上述兩種轉基因水稻品種,僅限于在湖北省內生產應用,不允許產業應用。但這兩次綠色和平的檢測結果均顯示,在湖北和湖南兩省,轉基因大米已經進入流通領域,并在超市銷售。
另據綠色和平調研人員透露,從3月份開始,國家農業行政主管部門已經開始介入調查。
截至發稿時,沃爾瑪公關部僅表示:“由于此事事態復雜,需要幾個部門討論商議后才能得出明確的結論與說法。”并認為,對于這一行業面臨的共同議題,將與行業協會及相關政府部門保持緊密溝通,以期尋求更長遠、有效的解決方案。
監管體系漏洞凸顯
事實上,被綠色和平指責有出售轉基因大米的不僅僅是沃爾瑪,還有中百倉儲等其他超市,綠色和平組織表示,該組織只是抽檢大型的零售企業出售的商品進行安全檢測,還有更多的中小零售商無法一一排查。
“如果法院認定了沃爾瑪出售轉基因大米屬違法,那么政府有關部門就應當負有一定的監管不力的責任。”中國人民大學教授劉俊海說。
黃琳琳認為,在這一事件中,當地的工商部門是有權去進行查處的,但并未見相關部門介入調查。“但具體到這起訴訟上,我們只關注案件本身。”黃琳琳說。
“問題的關鍵是零售商愿不愿意提高監控成本,去對其銷售的產品進行轉基因排查。”黃琳琳表示。她認為,企業在商品采購流程中,一定要有嚴格的監控機制,防止轉基因大米進入超市,“超市應當負起這個責任”。
《流通環節食品安全監督管理辦法》中第四條明確規定:工商行政管理機關依照法律、法規和國務院規定的職責以及本辦法的規定,對流通環節的食品安全進行監督管理。
“行為發生地為湖北省武漢市,那么就應當追究當地相關部門的監管責任。”高家偉表示。
綠色和平同時提請政府相關部門承擔起相應的監管職責,展開從種子源頭到米制品的徹底調查,保證整個食物鏈徹底遠離違法轉基因稻米的污染。“由于轉基因違法現象已經出現在種子、米和米制品等各個環節,我國迫切需要設立一個包括農業、工商、環保、衛生等不同部門的團隊,來展開全方位的調查和監管。”王偉康說。
高家偉認為,這個案例的一個重要的意義在于,“在全球化大背景下,如何面對各種國際力量參與到對國內食品安全的監管中來的現實,對于我們的行政執法也是一大挑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