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人都覺得,有證據、有證人,名牌產品打個假沒啥難的。但實際卻遠非如此,如今市場上公開造假、售假的現象越來越少,但是冒充名牌“親戚”的卻越來越多。一些產品在銷售過程中,利用各種方式誤導消費者將其認成名牌,從而以次充好、自抬身價。十一前夕,一個建材產品商標侵權的終審案例,極具借鑒意義。據悉,這是該類案件的中罕見的勝訴裁決。
鵬鴻艱難打贏官司
最近,一個商標侵權的終審判例,讓正苦于“戰斗無果”的企業看到了一絲曙光。
今年2月份以來,“鵬鴻”文字+圖形組合的商標所有人鵬鴻木業陸續接到消費者電話,詢問“新鵬鴻健”細木工板是否其子品牌。之后,鵬鴻發現京城好幾個建材市場銷售的“新鵬鴻健”細木工板在品牌標注、宣傳海報和合格證方面均模仿“鵬鴻”的色彩和樣式。
于是,鵬鴻以侵犯商標專用權和不正當競爭為由,將“新鵬鴻健”品牌持有人和經銷商告上了法庭。但是,維權過程并不順利,一審法院認為,“新鵬鴻健”并未單獨使用“鵬鴻”兩字,因此宣傳和產品名稱噴碼,并不侵權。經過了更多舉證,二審法院才終審裁定,鵬鴻木業獲勝。
侵權方式更加隱蔽
為什么看似簡單的一件事,解決起來卻困難重重呢?“現在他們傍名牌的手段越來越狡猾了,打法律擦邊球,讓你不太容易抓到把柄。”談到此次訴訟過程,鵬鴻木業北京分公司經理金田,一臉苦笑。”
由于鵬鴻曾經請公證處做過證據保全,所以記者看到了相關證據,發現“新鵬鴻健”為了銷售,還真是“用心良苦”。
原來,“新鵬鴻健”在銷售過程中一直使用了“新鵬鴻健”四個字,也就是他們合法的注冊商標。但是,在產品正面粘貼的合格證上,他們將“新”字的字體和大小明顯與后面的“鵬鴻”兩字做了區分,且后面使用了“健康”兩字,5個字并列一排連讀為“新鵬鴻健康”,這很容易使消費者聯想到是“鵬鴻”的一種產品,具有健康特性。且如果按照先讀“新鵬鴻健”再讀“康”進行斷句,并不符合中文的斷句習慣和語法規則,消費者顯然按照先讀“新鵬鴻”后讀“健康”,進而產生誤認。
此外,其宣傳海報中的“鵬鴻”兩字與前面的“新”字和后面的“健”字相比也顯著突出。同時,產品側面的“新鵬鴻健康新材質”噴碼的字體、大小和顏色雖然均無差異,但是如果將“新鵬鴻健”與“康新材質”斷開,也不符合中文的斷句習慣和語法規則,容易導致消費者誤認。
基于此,北京市二中院認定,侵權事實成立,判決“新鵬鴻健”立即停止其侵權銷售行為。
企業維權進退兩難
雖然,官司是打贏了,但是鵬鴻木業也高興不起來。因為,他們為此付出了半年多的時間成本,而獲得的資金賠償卻不夠花費的零頭。這也是許多名牌企業共同的煩惱。
幾家不愿透露姓名的市場管理人士都告訴記者,即便是知道有這樣的現象存在,也不好管。“人家注冊了,在工商手續方面就合法了。至于宣傳,我們更沒法管啊!您說,就像“新鵬鴻健”這樣的,法院第一回判都勝訴了,我們能不讓人家賣嗎?”
對此,法律界人士則相對樂觀——雖然,在中國判例不具法律效力,但對于今后的類似訴訟畢竟可以起到一定的借鑒意義。北京正見永申律師事務所梁遠川律師認為,企業可以圍繞自身品牌將相似品牌都進行注冊,從而起到保護目的。同時,企業應該進行長期監控,對于相似品牌的注冊及時向行政機關提出異議,使其不能合法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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