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世界知識產權日,市工商局于昨日通報了本市知識產權保護工作。針對日前長寧龍之夢購物中心涉嫌銷售假冒商品一事,工商部門透露,此案已經立案調查,特賣會也將成為商標專項整治行動的重點區域。
記者昨日調查發現,部分滬上特賣會由展會公司轉包,準入門檻不高,甚至會對假冒商品 “睜一眼閉一眼”。
【事件還原】特價耐克鞋疑為假貨
日前,滬上有媒體報道,長寧龍之夢購物中心的特賣會上,各種打著“斷碼”“促銷”旗號的低價商品其實是假貨,“近300元的球鞋打著耐克的牌子,可能是幾十元的七浦貨”。
在該報道中,記者還專門購買了一雙299元的耐克特價球鞋,并前往耐克專賣店驗貨,6家正品專賣店的店員均指出此特價球鞋并非正品。匡威恒隆店一名負責人也直言,這類過分低價的球鞋基本不可能是正品。
據了解,龍之夢特賣會的主辦方為上海越益會展服務公司,特賣會場地是向龍之夢商場臨時租賃的,租期一周。在被舉報后,涉嫌售假的商家玩起了“躲貓貓”,在工商部門趕到檢查前,撤下了所有商品以躲避處罰,等工商人員一走,特賣的鞋子又繼續擺上貨架進行銷售。
事實上,這已經不是龍之夢第一次卷入售假風波了,早在去年8月,便有媒體曝出,市民曾在此買到的“阿瑪尼”是假的,經銷商依托商場特賣平臺銷售“偽名牌”。其中不少商品都是與國際大牌僅相差一個字母,極容易誤導消費者,商品質量也屬一般,看似撿了便宜名牌打折商品其實是價格標高的地攤貨。
【工商說法】 特賣會監管有一定難度
記者昨日從長寧區工商分局了解到,目前龍之夢涉嫌售假案尚在調查中,商品真偽還需進一步鑒定。如果情況屬實,將依照工商相關法規予以處罰并對外公布。
市工商局昨日召開的“2011年知識產權宣傳周資訊通報會”上,陳學軍副局長透露,此案已立案調查,工商將重點整治服飾和小商品市場、主要商業街、特賣會、展銷會、印制企業等重點區域和重點企業。對于龍之夢等特賣會場所將加大檢查力度,增加檢查頻次。
不過,市工商局商標處相關人士在發布會結束后表示,特賣會商品的監管存在一定難度。在展銷會管理辦法廢止后,舉辦特賣會并沒有強制要求進行工商備案,工商部門只能事后監管,特賣會周期又較短,監管很困難。
另外,此案中龍之夢是否擔責也未明確,商標處人士稱,具體情況要具體分析,雙方是租賃場地的關系抑或是合作銷售關系會有所不同,需先了解雙方協議內容。據悉,《商標法實施條例》中規定,故意為侵犯他人注冊商標專用權行為提供倉儲、運輸、郵寄、隱匿等便利條件的,屬于侵犯注冊商標專用權的行為。但是,如何判斷是否“故意”又是一道難題。
【記者調查】各類短期特賣會準入門檻低
在滬上多個信息搜索門戶網站都能看到 “特賣會花車招商”、“大型時尚品牌服飾折扣會誠招品牌邀請函”等招租信息,記者以外貿品牌代理的身份致電這些展會公司,發現特賣會準入門檻不高。
“我們公司有很多年的品牌特賣折扣會的成功經驗。 ”一家Q字打頭的商貿有限公司聯絡人陸先生介紹,5月在中山公園某購物中心內將提供特賣會花車展位,“700元一天,作為宣傳費,加上23%的扣點,這價格算便宜了,之前還是每天800元宣傳費的。 ”
陸先生提醒,如是外貿品牌,近期最好不要出現仿名牌,“最近工商查得緊,尤其是中山公園一帶,你把貼標換掉,換成不知名的品牌就可以了,但不要仿名牌。 ”而對于簽約時是否需要提供正品證明,陸先生并未強調,只說需要提供三證即可。
而另一家在虹橋某商場內將舉辦特賣會的展會公司負責人蔡先生也表示,“做外貿品牌特賣,只要不是仿國際品牌,中檔價位的就可以了。 ”但對于“傍名牌”或者是“假名牌”,多家展會公司在簽約時,也未明令禁止。
記者了解到,這些會展公司“盤踞地”不僅有大型商場,在寫字樓、會展中心都有他們的身影。 “我們五月在龍之夢做特賣,六月就到光大、七月還會做東亞展覽中心。 ”一家會展公司業務員表示。 “我們一般找一些購買力強的寫字樓一樓,周圍有餐飲配套,又有公交站,人流量大,走量拋貨比較容易。 ”5月將在銀城大廈舉辦大型特賣會的趙先生推銷道。
【法律規定】 商場出租場地需承擔連帶責任
上海社會科學院法學研究所江鍇表示,商場雖未直接售假,但根據《消費者權益保護法》,場地出租方也需承擔責任,其有提供真實商品的義務,應當在其中盡到審查義務。當消費者購買到假冒偽劣商品時,生產商和銷售商承擔連帶責任,消費者既可向生產商追究責任,也可向銷售商追究責任。
江鍇說,消費者購買商品過程中,并沒有能力了解商場內部的協議合作方式,只會因為商品是在龍之夢這樣的大型購物中心內銷售而理所當然地認為是正品。雙方信息不對稱,消費者明顯處于弱勢地位。
他同時指出,特賣與傳統的展銷還有所不同,雖同具有臨時性,但特賣會要借助商場,顧客選購時也包含了對商場本身的信任。
【業內人士】大商場特賣會傾向自己的租戶品牌
“我們商場的特賣會一般有兩種形式:第一、外面公司看中我們的場地,我們以租賃的形式交付他們使用,有年會,也有特賣,但近年來這種形式的特賣越來越少;第二、商場的租戶品牌要求搞活動,也就保證了正品,合作方式可以采取收取租金,也可以用扣點的形式。 ”正大廣場市場部有關人士告訴記者。
巴黎春天、置地廣場、金鷹國際等多家百貨有關人士均表示,商場的特賣是公司的運營部在負責,直接與品牌簽約,并不會牽涉到第三方展覽公司。 “我們B2層的長期特賣會都是百貨與品牌直接簽約的,里面的品牌有自己的租戶,也有在其他商場有專柜的品牌,在登記準入的時候,我們要求他們出示營業執照、稅務登記證明、商標注冊證明,或者品牌代理授權資料,進口商品還要求出示商品完稅單,所以不可能出現銷售假名牌這樣的事件。”置地廣場有關人士說。而巴黎春天有關人士也表示,百貨對于特賣會品牌的準入門檻與長期租戶無異。
一位美國運動品牌市場部主管韓女士表示:“相比外面的品牌,如是商場自己搞特賣會,更傾向于自己的租戶品牌,或是有意入駐商場的大品牌。對于那些不知名的小品牌來說,想要進大商場搞活動賺人氣,不依靠展會公司作為渠道,基本是不可能的。 ”
【專家意見】場地轉租會展公司難把質量關
“對于商場來說,搞特賣會的目的是以低價商品,集聚人氣,而對于品牌來說,也能通過特賣會的形式,銷售過季或滯銷的商品,應該是一種雙贏的合作模式。 ”上海商業經濟研究中心主任齊曉齋認為,“但如果是以場地出租的形式,將其租給會展公司,由其轉租給品牌,就很難對產品質量進行把關。 ”
“如是長期合作的租戶,相對來說要放心得多。”齊曉齋表示,大型購物中心、賓館以及會展中心如果將場地租給會展公司做特賣,必須慎之又慎,“一旦出現售假的情況,受影響最大的還是這些業主的品牌形象。 ”
“我一般都去大型商場,或者是有名氣的會展中心特賣會購物,就是沖著商場的名氣,根本不知道什么會展公司承包這種潛規則,如果有些商場沒法保證特賣會的產品質量,只是收租金的話,那讓消費者怎么放心呢? ”消費者章女士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