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一段時間以來,接連有滄州市民向本報反映多個小區沒手續就蓋樓,這些在建或準備建的樓不是傳統意義上的“私接亂蓋”,而是拔地而起的高層住宅,甚至有位于市中心黃金地[簡介 最新動態]段的樓盤。日前,記者在滄州市區接連采訪了3個小區,有居民說,打死也想不到這樓竟然沒手續。
沒合法手續蓋起高樓
6月10日上午,記者來到位于滄州市新華路南側的供銷社宿舍3號樓時,居民們已經等在樓下,他們指著一墻之隔的一處工地說,前幾天停工了,但現在又干上了。
居民們指著的工地是一個叫作“金域華庭”的樓盤,施工已經兩年了。居民們說,這個樓盤位置很好,共有7棟樓,南側6棟,西側1棟。原先胡同口有個公示牌,上面注明南側最高的樓層是17層,緊鄰供銷社宿舍樓3號樓的那棟樓是13層。但是,居民們后來發現,這棟樓越蓋越高,居民們認為開發商違規加蓋。另外,居民們對采光、噪音、消防通道等問題也都憋了一肚子氣,于是開始向相關部門反映,哪知這一反映居民們得知了一個意想不到的消息,這個樓盤沒有規劃審批手續。從5月底開始,居民們先后向滄州市政府及有關部門反映,也跟開發商談了兩次,但結果難以讓居民們接受。
另據居民介紹,當地政府曾就此問題召集規劃、城管、開發商等與居民代表進行溝通。工程也曾停工,但隨后又開始施工。
多座“插建樓”沒有手續
類似問題在滄州市區并非只有一處。6月13日上午,記者先后來到滄州朝陽花園[最新消息 價格 戶型 點評]小區和西環小區。這兩個小區同樣面臨身邊“插建”高層住宅樓的問題。
朝陽花園小區緊鄰清華竹園小區,一棟高層與朝陽花園小區2號樓僅隔6米左右。去年7月1日,本報曾對這棟“沒有管理部門審批,僅有政府會議紀要”就開工建設的樓房進行了報道,隨后工程停工,但不久前再次開工。這次,朝陽花園小區2號樓3單元的居民們坐不住了,特別是當不止一戶居民家中出現屋頂裂縫、地板磚裂縫等現象后,他們也向規劃局、城管局等部門反映。
在西環小區,工地已經用鐵板圍了起來,距旁邊的單元門僅數米。居民們說,和朝陽花園小區面臨的問題一樣,這里也要“插建”一棟樓。
記者在滄州市供銷社宿舍樓采訪時,有居民向記者提供了一份省住建廳今年5月中旬下發的《嚴厲打擊非法違法建筑施工行為專項行動實施方案》,其中提到要重點嚴厲打擊建設工程項目不辦理施工許可等法定建設手續,擅自開工建設等行為。
記者從滄州市規劃局有關人士處了解到,“金域華庭”沒辦任何手續。如果規劃局批準了,不按批準的建設,規劃局管,現在是沒辦任何手續,所以應由城管局管。西環小區插建樓也沒批,因為滄州市政府原先有個意見,可以用鍋爐房占地進行插建,收入用于解決取暖問題,但在公示期間住戶不同意,所以沒辦任何手續。至于朝陽花園小區居民反映的清華竹園內的插建樓,這位人士說那棟樓“連地都不是它的,更不好說了”。
記者手記 依法行政任重道遠
6月14日,河北通和律師事務所律師陳富德接受采訪時表示,發生在滄州的上述問題令人無法釋然。
陳富德說,改革開放30多年來,我國在建設方面已經建立起了比較完備的法律體系。1998年頒布的《建筑法》規定,建筑工程開工前,應當取得施工許可證。1994年頒布的《城市房地產管理法》規定,城市房地產開發應當取得國有土地,必須嚴格執行城市規劃。因此,在滄州市的城市規劃區內開發、建設房屋,必須取得滄州市政府頒發的國有土地使用權,必須取得規劃局頒發的建設項目規劃許可證,必須取得住建局頒發的建設項目施工許可證。
陳富德說,沒有取得土地使用權即開始建設房屋的屬非法占地行為,應由國土局沒收建筑物或限期拆除并處罰款;沒有取得建設項目規劃許可證開工建設的應責令停止建設,限期改正或限期拆除,并處建設工程造價10%以下的罰款;沒有取得施工許可證開工建設的,應由住建局責令停止施工并處罰款。對于規劃局給予限期拆除的處罰后沒有自動履行的,市政府可以組織強制拆除。
陳富德說,在一個城市,接二連三出現沒有審批手續即開工建設住房甚至住宅小區的亂象,表明城市的各行政管理部門沒有履行法律賦予的行政管理職責,表明相關部門與“依法行政”的理念比起來尚有差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