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河區副區長李雪枝表示將盡可能解決白馬花園上千住戶的難題
員村白馬花園,一個小區總共近千戶人,竟然有3種截然不同的房產證明,分別是國有土地房產證、集體土地房產證和宅基地證。大部分宅基地證雖然蓋有天河區人民政府宅基地證章,但竟然沒有檔案存根。
昨天上午,業主代表黃伯在天河區信訪辦講述自家小區的尷尬。據他介紹,1998年起,多位小區的熱心業主接力12年,跑了省市區鎮4級政府近20個職能部門,“每次上訪接待都表示同情我們,但到了具體操作層面就遭遇踢皮球,卡殼了”。
天河區接訪的李雪枝副區長表示,會邀集相關職能部門一起碰頭,盡可能解決這個難題。
文/記者劉顯仁
圖/實習生梁健聰記者莫偉濃攝
昨天下午,記者一行來到白馬花園。它位于黃埔大道與華南快速交界的東南角,由一條2車道的白馬崗小路拐入,說是花園小區實際上整體環境與城中村差不多。
多數有宅基地證
卻沒有檔案存根
黃伯在家里拿出一摞歷年來多次的文字材料。其中,在去年8月,廣州市國土房管局對小區業委會信訪的復函基本證實了黃伯的話。
復函顯示,該局通過現場查看及調閱房地產檔案查實,天河區白馬崗住宅小區(即白馬花園)大約建于上世紀90年代初期,占地面積約17000平方米,建筑面積約70000平方米,是由天河區東圃鎮石東員村聯隊轉讓土地給廣東長城建筑總公司、天河區城建開發公司等多個開發公司及私人興建的集資房,共有29棟房屋。其中14棟由開發公司出售給小業主,約有970戶,其余2棟由單位自建,13棟由私人自建。
截至目前,該住宅小區有3棟(農資大樓、第1棟和第10棟3梯)辦理了國有土地房產證;6棟(第3至7棟、第12棟東梯)辦理了集體土地房地產證;大部分房屋有宅基地證,但卻沒有檔案存根,核發的宅基地證均蓋天河區人民政府宅基地證章。
同區樓房成功辦證
部門直言“不規范”
黃伯說,1997年廣州48號文《處理農村集資房問題的決定》發出后,小區業主就爭取辦證。當時委托土地所有者天河員村聯隊去辦理,在黃伯保留的單據及開發商與員村聯隊發出的告示顯示,當年辦證費是250元/平方米。
不過費用交后辦證卻了無消息。后來多次上訪,黃伯終于獲悉早在1998年9月24日,天河區規劃分局發出了《關于集資房“白馬花園”需完善配套設施及處理意見的復函》。
黃伯說可能當時這份函是發給了員村聯隊,所以絕大多數業主并不知情。不過,小區并沒有進行相關整改,但2001年同在一個小區的多個省屬國企單位兩棟半樓卻成功辦下了國土房產證,隨后順利房改。
昨日,接訪的天河區規劃局及國土房管局有關負責人也直言,當年這兩棟半樓的辦證過程確實“不太規范”,沒有嚴格執行有關規定;但是前面的辦了也就辦了,后面的環節還是要有足夠的依據才能辦。
1998年9月24日,天河區規劃分局發出了《關于集資房“白馬花園”需完善配套設施及處理意見的復函》,確認白馬崗住宅小區屬集資房,并作出如下要求:
一是按規劃落實車庫、農貿市場等公建配套;二是由于“白馬花園”與周邊建筑間距不足,需石東村具結,如今后由于間距不足引起的所有問題,由石東村自行解決;三是位于小區中部15米和小區南部20米規劃路紅線范圍內的建筑物只作臨時使用;四是集資房“白馬花園”與城市總體規劃矛盾不大,準備按核定用地范圍補辦有關手續,北部越界部分不予補辦手續;五是補辦報建手續,領取《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
歷史問題:職能部門承認丟失底冊
在尋求辦證過程中,多個業主發現由當年東圃鎮政府發的宅基地證竟然找不到底冊,“有關部門承認當年有幾頁底冊不見了,他們說查不到底冊所以不能證實我的宅基地證,但是他也不肯說我的證是假的”。
昨天天河區副區長李雪枝當即表示,“以前不同職能部門從自己的部門角度解答黃伯的疑問,可能確實有難度”,下一步會邀集相關職能部門一起碰頭,盡可能在政策框架內幫黃伯解決這個問題。
不過就現場相關職能部門的表態來看,仍不樂觀。天河區規劃局有關負責人表示,白馬花園屬于員村琶洲區域,目前該區域的規劃仍在調整中,市政府還未最后批復,“目前我們沒有依據對黃伯的要求做出決定”。
天河區國土房管局負責人表示,黃伯等多位業主的宅基證底冊確實截至目前還沒找到,對于這種歷史遺留問題,目前沒有相關解決法規條文,該局還要研究一下如何解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