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17日從鄭州市紀委獲悉:因利用職務之便倒賣經濟適用房,并從中收受賄賂74萬元,河南省鄭州市經濟適用房管理中心副主任林連波被查處。
林連波在鄭州市經濟適用房管理中心副主任崗位上任職多年。一個偶然的機會,林連波認識了出租車司機張某。不久,張某有個親戚想買經適房,林連波從中幫忙,讓張某的親戚如愿以償。張某由此成為倒賣經適房的職業掮客,而林連波則成為張某的上線。張某和她的下線負責尋找買主,林連波負責與開發商聯系,得到房源后由張某賣出。
據介紹,張某每賣一處經適房,從中加價2萬元至6萬元不等,其中,每處經適房分給林連波1萬元以上的“辛苦費”。核查過程中,辦案人員發現,經林連波之手倒賣的經適房涉及近30個開發商開發的小區,受賄總額達74萬元。目前,林連波已經被移送當地司法機關。鄭州市房管部門也開始逐戶核查保障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