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發雨湖區白石公館,因開發商疏忽,新房交付給了樓上業主
■業主提出的補償條件開發商不能接受,愿走法律程序協商解決
紅網湘潭站9月29日訊(湘潭晚報記者 唐岱)9月28日,雨湖區白石公館業主易女士向本報反映,自己在白石公館買的一套房子,兩年沒住人,就被其他業主裝修住了進去,她收到催繳電費的通知單后,才發現。
易女士說,2007年,她在雨湖區白石公館以每平米3000元的價格購買了兩套新房(02、03號),但買房后她一直沒交房拿鑰匙。
2009年,市電業局發給她一張催繳電費的單據,這一看,易女士發現白石公館那套沒住過一天的新房(03號),竟有了不少電費。
隨后,她來到新房查看,發現毛坯房不僅裝修一新,還住了人。敲開房門后,易女士找到這位業主,兩人一談才知道,由于開發商的疏忽,誤將易女士的新房交給了樓上的住戶。
易女士之后找到了開發商,開發商的項目負責經理馬上賠禮道歉,并承諾將新房(03號)盡快退還給易女士。另外,仍按2007年的房價(均價3000元),提供兩套新房供易女士購買,以作補償。
得到了開發方的承諾,易女士放心了。可是兩年過去了,開發商的承諾卻遲遲沒兌現。
2011年9月27日,易女士再次找到開發商協商此事,卻被告知兩年前承諾的那位經理,目前已離職,因此承諾無法核實,只能重新協商補償方案。對此,易女士認為開發商是看著房價節節攀升,才不愿意履行當初的補償協議。
9月28日,我們找到了白石公館開發部的負責人王先生。面對易女士的指責,王先生坦言,2007年交錯房的確是由己方疏忽引起,但易女士目前所提的補償條件公司不能接受,愿意走法律程序來協商解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