買房帶了無盡煩惱,海口碧水名城小區的購房者劉啟(化名)最近研究起法律來,“東挪西借買房不容易,可開發商拖了將近兩年還不交房,更別說辦房產證,我現在租房住,還要還貸款,和開發商協商不成,我只好起訴他們……”
劉啟稱,2009年7月,他和碧水名城小區開發商海南恒×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簽訂《商品房買賣合同》,購買該小區一套房,套內面積140平米,總房款85.5萬元。雙方約定,開發商應在2009年12月28日,將具備經質監部門辦理工程竣工驗收備案并符合合同約定的商品房交付買方使用。簽約當日,劉啟付了首付款24.5萬元,余款61萬元向銀行按揭。2009年11月,開發商向劉啟出具了61萬元的發票。開發商逾期不交房,劉啟等60名業主向開發商索要違約金未果,便集體向海口美蘭區法院起訴開發商。劉啟請求法院判令開發商交付經驗收合格并經海口住建局頒發竣工驗收備案證的房屋,并支付違約金。
劉啟等人訴稱,他們已依約定及時付清了房款,但開發商逾期交房,已構成違約。據了解,此案將在11月11日在美蘭區法院開庭審理。業主李先生介紹,此次集體維權中,40來戶業主提出了財產保全,他們決定與開發商“背水一戰”。記者王忠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