楊女士提供的房產證及交費發票復印件
在房管所辦理的手續,拿到了正規發票,可是一年多后卻發現10萬元買到的房子產權人不是自己。近日,楊女士就遇到了這樣一件煩心事。
楊女士:
真發票,房產證假的?
2010年3月,楊女士通過中介購買了一套位于長堤街258號至260號的公房,并將十萬元錢租賃轉讓費通過銀行轉賬支付給了前房主江先生。房產證拿到后不久她便去廣州幫著女兒帶孩子。
今年9月,已經從硚房集團退休的楊女士從一位過去的同事處聽說,當時給她辦手續的那位房管員涉嫌辦理假房產證“出事了”,便趕緊回武漢。她到房管所去一查,結果傻了眼:房管所的工作人員告訴她,她手中的房產證上的公章是偽造的,而房子的產權人不是她,也不是上一任房主江先生,而是另一位張先生。
“我過年的時候還準備來交房租,那時候陳房管員還告訴我上一任房主一口氣交過四年的,讓我不用管,我還想怎么有這么好的事情……現在怎么成這樣了?”這個快六十歲的她聽到房產證可能是假的消息時,受驚摔了一跤。見到記者時候,她臉上還有淤青,腿上也還看得到淤血。
硚房三所的工作人員告訴楊女士,把房子賣給她的江先生也并非這套房子最先的主人,他是第三個經手人,2007年江先生從錢女士手上買到這套房,錢女士的上一家才是張某。可實際上,在房管所的檔案中,產權人始終是張某的名字,從來沒有變更過。
楊女士退休前的工作也是房管員,對房產轉讓手續較為熟悉:“我們交易的時候雙方都出具自己戶口簿身份證等有效證件,交了手續費,還拿到了置換站開的正規發票,產權人的名字怎么會姓張?房產證怎么又是假的?”
房管所:
是假證,公章系偽造
記者隨后來到硚房三所,范所長告訴記者,從2007年時,“第二任房主”錢女士轉給第三任的江先生所持的房產證便是假的。“錢女士提供的住房證明是假的,在辦理產權變更時我們會將信息進行核實,如果發現不合,就不會辦理變更。當時辦證的房管員就是陳某,他估計自己知道信息不真實就通不過核實,干脆就沒提交變更的手續……所以檔案就沒有變更,一直是張某的名字。”
2007年,錢女士將這套房子以5萬塊的價格轉給了江先生;三年后,江先生又以10萬元的價格轉手給了楊女士。微妙的是,這個過程中,辦理轉讓手續的房管員一直都是陳某。于是,這套16平米的房子悄然“三易其主”,而檔案卻從未變更,而這本偽造的房產證在在4年間則被反復買賣交易了三次。
問及這些假證是怎么做出來時,范所長表示不清楚。她告訴記者,楊女士提供的房產證復印件上公章是偽造的,并指出“承租人信息”一欄里江某的身份證號都是未填寫的空白,這是不符合規范的。
據楊女士透露,她不是唯一的受害者,和她一樣在這位陳某手中辦出假證的還有其他人。長堤街258號至260號的房主張先生到底是否曾經將房子賣給過“第二任房主”錢女士,還有多少和楊女士類似遭遇的市民這些“具體細節問題”,房管所和硚房集團表示,目前此案已經報警,具體細節還在調查,他們不便多說。
然而,謎團的核心,涉嫌辦理偽造房產證的房管員陳某卻找不到人,記者撥打他的手機已是空號。
楊女士告訴記者,她買這套房時,當時和中介談的是“十萬元包干”,她想著辦手續的是房管員,也算以前的同事,便將手續全部交給他辦理了。“不相信房管員,還相信誰啊?”
對于為什么會給這一本不成立的交易開出了房產變更手續的正規發票,還收了手續費,硚房集團紀委部門的負責人解釋,主要是該房管員利用了管理的漏洞。“辦理房產證一般在房管員將材料報來后,會有至少三級審查……可能是當時的工作人員被蒙蔽,看到房管員報來材料都齊全,也就出紕漏了。”同時,楊女士辦理房產證時,雙方將材料都交與房管員后就全權委托其辦理,也給對方留下了“小動作”的機會。
目前,硚房集團已就此事專門召開會議研究并展開調查,初步認定該房管員將負主要責任,對其他相關責任人也在繼續調查中。目前,這位陳姓房管員已被停職,集團則向派出所報案,同時,承諾將督促責任人對楊女士的損失作出賠償。
工作人員提醒市民,在辦理房產交易轉讓時,交易雙方應當持雙方身份證復印件,轉讓方婚姻狀況證明、受讓方家庭主要成員戶口簿復印件親自到房管所來辦理相關手續,并索要正規發票,切莫將手續委托中介或他人辦理。拿到房產證后,市民還可到房管所核實房產相關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