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明是爸媽幫著才湊齊首付的五環外普通住宅,怎么就要按非普通住宅3%的稅率繳納契稅?建議相關管理部門盡快調整普通住宅認定標準,讓普通購房人購買的普通住宅不‘被豪宅’。”昨天下午,大興保利茉莉公館即將收房的業主小齊(化名)告訴記者。據了解,年關將近,北京傳統的收房高峰期也即將到來,北京現行普通住宅認定標準中有關五環以外房價超過120萬以上的房子不屬“普通住宅”的規定,將使得大興、房山、通州等新城區域一大批普通住宅“被豪宅”,業主收房時契稅不能享受按1%或者“減半征收”的普通住宅契稅優惠政策。
■80多平方米兩居不是普通住宅
小齊告訴記者,他買的項目是南五環外大興區黃村保利茉莉公館[最新消息 價格 戶型 點評]。“80多平方米的兩居,雖然遠,也不大,明明是普通住宅,卻被現行的規定‘豪宅化’了,不能享受普通住宅和首套購房人該享受的優惠政策。”
原來,按照財稅〔2010〕94號文件規定:對個人購買普通住房,且該住房屬于家庭(成員范圍包括購房人、配偶以及未成年子女,下同)唯一住房的,減半征收契稅。對個人購買90平方米及以下普通住房,且該住房屬于家庭唯一住房的,減按1%稅率征收契稅。“但咨詢稅務部門得到的答復是我不僅不能享受1%的優惠稅率,也不能享受減半征收的優惠政策,我得按照3%的全額稅率繳納契稅,原因是因為我的房子不符合普通住宅的標準。”小齊無奈地表示。
■問題出在房屋總價超標
“問題出在房價上面。”小齊告訴記者。根據北京市住建委2008年11月的相關規定,普通住宅需同時滿足3個條件:住宅小區建筑容積率在1.0(含)以上;單套建筑面積在140(含)平方米以下;實際成交價低于同區域享受優惠政策住房平均交易價格1.2倍以下。而對第三條,1.2倍的具體執行情況是:三環以內總價高于258萬元/套,三環四環之間210萬元/套,四環五環之間198萬元/套,五環以外120萬元/套。“顯然,我的房子150萬元的套總價超過了120萬,不符合‘五環以外120萬元/套’這條標準,不能被認定是‘普通住宅’。”
小齊面臨的“ 被豪宅”的問題不是個案。在房山萬科[簡介 最新動態]長陽半島同樣買了套80多平米兩居室的王瑩(化名)等人近日也在為此著急。“按財稅總局的規定,我們可以按1%繳納契稅,但按現行的普通住宅標準認定,我們只能按照房款3%繳納契稅,130萬元的總價,1%是1.3萬元,3%就成了3.9萬元,多了2.6萬元,都快夠我們買家具的了。”王瑩著急地表示。
■呼吁調整普通住宅標準
對此,多位不愿意透露姓名的業內人士和開發商表示,北京市2008年出臺了有關普通住宅認定標準,經歷這一輪的房價快速上漲,確實到了該調整的時候——即使本輪調控中,北京房價出現松動,五環外普通商品房均價在1.6萬到2萬元/平方米之間的樓盤還是大多數,很多購房人青睞的80或者90平方米的中小戶型總價基本均在120萬元以上,屬于“豪宅”。也正是如此,根據市場實際情況,調整北京市有關“普通住房”的認定標準應提上日程并盡快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