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黃小姐在白云區黃邊路樂得花園有一套新房子,一直未裝修入住,半年未回。上周三晚10時,她上樓查看,卻發現房子門鎖被換掉,里面住進了一對年輕的陌生男女。直至昨日,黃小姐還未能拿到自家房子的鑰匙,無法進家門半步。鄰居證實,男子是小區里的保安員,在同一大樓里這種現象并非個案。
業主“查房”:
陌生男女換鎖“長居”自家房
上周三晚10時許,黃小姐回到樂得花園65棟502房。她上一次前來是今年的3月份。
黃小姐掏出鑰匙準備開門,卻發現門鎖被人拆掉,釘孔痕跡下是一把嶄新的不銹鋼門把。黃小姐沒有新鎖的鑰匙,也發現門從里面反鎖著。
黃小姐敲了敲門,出來一個20多歲的年輕男子,光著上身,下身只圍了一條浴巾,像是剛洗過澡。“我不認識他,他也是一臉愕然。”驚訝的黃小姐第一反應就是進屋里看看,但那個男子擋住門不讓她進去。
黃小姐終于強行鉆了進去,發現屋內還有一個穿著睡衣的女人。原本只有幾張凳子的毛坯房里,桌椅、廚具等生活用品一應俱全,兩個房間里各擺放了一張木床和一張折疊床,四處安有風扇,客廳地上堆滿了行李袋——儼然一副長住于此的架勢。
“你們是誰,為什么進了我家?”黃小姐說,對方始終不肯回答,她立刻報警求助。
據悉,黃小姐在10年前買下了這個兩房一廳的套間,一直空置未裝修,僅建好廁所,開通水電。她偶爾會回去查看。按計劃,她準備將這間房子重新裝修,當結婚用的新房。
鄰居“揭秘”:
樓內多套閑置房被保安占住
同樓的相熟鄰居李姨表示,約2個月前,她見到有人往502房里搬家具,此后有一男一女住進來。她起初以為是黃小姐將屋子租出去了。那對男女也對街坊說,房子是“租的”。漸漸的,李姨覺得住進來的男子很眼熟,才發現是小區里的保安員。黃小姐房子隔壁的501房也是長年沒人居住。如今,門上有著一個與黃小姐家門一樣的反鎖門把。李姨說,那里同樣搬進來一對年輕的夫妻,“好像也是小區里的保安。”
記者從樂得社區嘉禾街道居委會了解到,樂得社區約有100多間閑置的毛坯房,被人占住的不在少數。
物管:
一度承認是保安員借住之后又否認
上周三晚事發后,接報到場的警察找來物管公司負責人吳主任。當時吳主任承認是保安員借住,等第二天再“妥善處理”,并“愿承擔責任”。黃小姐見此便同意了對方的銷案建議。上周四上午,黃小姐與這位吳主任到派出所協商,吳主任改稱“是內部資料搞錯了”,以為該房沒戶主,才安排作保安宿舍。但黃小姐向記者出示單據——她雖然未入住,但每個月的物業費、垃圾費和分攤水費都按時交納,物業公司也定時寄上繳費通知單。
昨日中午,物管保安隊長沈某又向記者表示,他們不認識住在該房子里的人,也不能證明門鎖是何人所換,只能讓住戶自行解決。
“自從我要求賠償后,他們的態度便很惡劣。”黃小姐提出對方要補償水電費,并按市價付房租。
律師:
“入侵者”涉嫌刑事犯罪
樂得社區嘉禾街居委會的黎主任表示,他們沒執法權,只能協助黃小姐與物管公司協商。黃小姐說,若協商未果,不排除訴諸法律手段維權。
廣東安華理達律師事務所的劉延宇律師表示,假設證據足夠,“入侵者”將同時面臨刑事與民事犯罪的處罰。
刑事上,入侵者涉嫌觸及刑法第245條的“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罪”,一旦入罪,將判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
民事上,入侵者涉嫌“非法侵占他人物權”,有責任恢復原狀,并賠償相應損失。具體而言,入侵者住了多久,就要按市場租金計算,賠償多少。確切起始日期,可從電表、水表的讀數上推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