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73歲,家住揚州市區淮海路駝嶺巷5棟102室的夏仲仁老漢遭遇了一件倒霉事:25日5:30左右,“轟隆”一聲,夏老家臥室房間頂上竟掉下一大塊水泥,不偏不倚地砸在尚在睡夢中的老人頭上,老人當場血流如注。經醫院鑒定,老人右眼淚腺經脈被砸斷,上嘴唇被“擊穿”,顱腦出血。夏老的家人一怒之下,向房屋開發商“討說法”。但開發商認為,該樓房已建成10年,早已過了“保修期”,自己沒有責任。
慘禍:熟睡老漢被砸得“毀容”
夏老漢的兒媳婦郭萍告訴記者,事發時,全家人都在熟睡,一陣震耳的“轟隆”聲把自己驚醒,當即聽到隔壁公公房間傳來的微弱的呼喚聲“小郭,小郭……”聲音拖得很長,很吃力。郭萍來不及穿上外套,便沖向了公公的房間,開了燈,當場尖叫了起來,只見公公滿臉是血,在床上不停呻吟。而地上一片狼藉,全是水泥碎片,都是從屋頂掉下來的。郭萍趕緊撥打了“120”,公公很快被送到揚州蘇北人民醫院,因搶救及時,夏仲仁雖暫時脫離了危險,但右眼淚腺經脈被砸斷,上嘴唇被“擊穿”,顱腦出血,情況相當嚴重。當天,公公在醫院的治療費用就超過了5000元。
記者在老漢家中看到,老漢房內一片狼藉,全是屋頂掉下來的水泥碎塊,最大的超過臉盆大小。而屋頂上至少有5平方米區域內的水泥幾乎掉光,老人床頭依然血跡斑斑。事發后,老漢的兒女來到房屋開發商揚州美林公司,要求“給個說法”。她希望房產公司能夠把公公的傷治好,同時把屋頂的殘破水泥塊敲掉,重新做一下屋頂。
氣憤:“封”了開發商的停車場
出現這樣的“險情”,整幢樓都“沸騰”了。一位業主告訴記者:“夏老漢的事情只是給大家敲響了警鐘,因為每家每戶也都遇到過同樣的問題,只不過沒那么嚴重。我們現在也很緊張,怕房子質量有問題,萬一哪一天也出事怎么辦啊!”
見房產公司沒有答應提出的要求,夏老漢的家人找來鐵床,擋在公司開設的停車場路面上,阻止車輛進入,這一做法也得到了居民樓其他住戶的“響應 ”,“我們不阻止行人通過,但是車輛不能過。我們懷疑房子有質量問題,怕大型車輛在樓下啟動和經過會對房子產生影響。”昨天房地產公司的一位員工告訴記者,“封路”的理由完全是強詞奪理,“早在昨天事件發生后,我們公司兩輛汽車8只輪胎的氣門芯就被拔掉。更過分的是,業主數次把公司的大門鎖住,不讓人進出,同時將被褥搬進公司大廳,揚言要睡在這里,等事情處理完。”
記者了解到,25日出事后,停車場就被“封”了,到昨天停車場仍然不能正常使用,當地派出所民警也已介入協調。
開發商:這幢樓早就過了保修期
昨天記者采訪了美林房產開發公司,出面調解事件的趙先生明確表示,該幢樓早在10年前就已建成,驗收合格后,60多戶入住居民領房時都在保修合同上簽過字,房屋頂棚保修期限為1年。根據國務院和建設部的文件,房屋非主體結構質量保修期限為2年,現在已經遠遠超過了保修期限,他們不再對業主的房屋負任何責任。
趙先生同時表示,根據有關規定,當房屋超過保修年限,業主本身對房屋應有保養維修的義務,若發現問題,房地產公司可以協助業主對房屋進行維修,但維修費用必須由業主承擔。趙先生說,出于同情心,事出當天,公司便借了3000元給業主,考慮到老人雖然暫時脫離了危險,但還沒有恢復,昨天又借 3000元給業主。他們現在希望早點解決此事,有必要的話,可以去權威部門進行房屋質量鑒定。
律師:房屋保修以質量為前提
10年前的老房子,房頂水泥塊脫落傷人,開發商到底負不負責任?揚州擎天柱律師事務所吳國強律師認為,關鍵是掉下來的水泥塊是不是事關房屋結構質量。房子雖然過了質保期,但質保期的前提是工程質量,包括樓板的質量、施工的資質等,如果這些質量、資質不過關、不達標,即使超過了質保期,開發商也要負責任。
揚州市建設工程質量監督檢查站相關人士表示,根據國家規定,房屋的裝飾裝修部分(包含粉刷層),交付使用后,建設方保修兩年;而房屋的主體結構,其保修時間則和房屋的設計使用年限一致,也就是一直保修下去。“使用了10年左右的房子當初房屋交付使用,一定是經過竣工驗收的。我們在考慮,是不是有外因影響干擾了屋頂,包括滲水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