連綿的陰雨天氣,洗刷了這個城市的灰塵。被洗滌過后的陽光威尼斯,與馬路對面的老公房比,更加引人注目,小區門口印有“恒盛地產”字樣標識的小彩旗在冷風中飄動。
如同這久已不見晴日的天氣,對于居住在這片大型社區的眾多業主來說,陽光威尼斯并不陽光。
開發商不僅延期交房,而且驗房時還發現墻體內保溫質量不符合國家規定。接著,又有小區業主發現:開發商擅自修改小區規劃。
部分失望至極的業主,以延期交房為由,將開發商—恒盛地產旗下上海意景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意景地產”)告上公堂。
第一批狀告意景地產的5戶家庭已經勝訴。其他業主受其鼓舞,紛紛效仿,再次起訴意景地產。目前,這些官司仍在繼續。
然而意景地產的負責人蔣總在接受時代周報記者采訪時卻把業主的這種行為描述為:“他們(業主們)就是想要點錢。”
交房日期延期半年
業主王強也沒想到陽光威尼斯的房子會有這么多麻煩。
根據恒盛地產官方網站,陽光威尼斯位于上海市普陀區中環領地(祁連山(16.71,-0.15,-0.89%)南路金鼎路口),是個面積達100萬平方米的國際化社區,具有20萬平方米的社區商業配套,球類場館、幼兒園、銀行、醫院、郵局等一應俱全。
恒盛地產宣稱,該小區“小高層公寓、院景洋房和別墅,大棟距寬視野,全石材外立面,境界與品質兼備,成為上海西區標志性百萬方復合型城邦的標志之作”。陽光威尼斯分四期開發,自2007年11月份第一次開盤,便成為恒盛地產一直標榜的產品。
王強正是看中了陽光威尼斯的“水景住宅”規劃藍圖,于2008年1月份,花費近百萬元,購置陽光威尼斯四期房屋一套。
與該項目開發商意景地產簽訂商品房預售合同后,王強按約支付了房款。合同上約定,應在2008年9月15日前交房。但意景地產并未按合同約定的時間交房。“跟開發商交涉了很多次,他們也沒有任何解釋,就是一直拖著。”王強說。
2008年11月28日,在眾多小業主的催告下,意景地產終于作出逾期交房相關賠償的回復:陽光建華城第三期B塊住宅(即陽光威尼斯四期)將于2009年1月15日之前取得“入住許可證”并交房,若逾期,自2009年1月16日起至交房止,我公司將按業主已支付的房款日萬分之六的違約金給予賠償。
此后,王強又陷入漫長的等待中。終于,2009年3月份,王強收到了意景地產發出的入住通知書,以及2008年9月16日起至2009年3月14日期間的逾期交房違約金。
30余業主不滿補償方案
事情發展到這個地步,本應該是個皆大歡喜的結局,但王強又發現了新的問題。
在簽訂購房合同時,意景地產就曾經承諾交房時將按規定繳納物業維修基金,取得新建商品房房地產權證?墒窃谕鯊娛盏饺胱⊥ㄖ獣鴷r,意景地產并未遵守“按規定繳納物業維修基金”的約定。而且意景地產直到去年的6月19日才取得房屋的產權證。
更加糟糕的是,在收房的時候,王強發現所購買的房子有多項不合格。其中最嚴重的是開發商將本應用在外墻上的保溫材料,用在了墻內保溫上。在和其他多位業主聯合起來,對開發商采取維權行動后,意景地產給出每戶業主補償2000元人民幣左右,具體金額按面積計算的決定。
“據我所知,總共有10棟樓涉及內保溫問題,但開發商說其中2棟是沒有問題的,他們認為有問題的才給予補償。由于賠償金額相對實際房屋整改來說太少,有30戶左右的業主不滿意補償方案,至今沒有去領這個錢。”王強說。
憤怒之極,王強將意景地產告上了法院。根據上海市普陀區人民法院的判決書,2009年10月30日,該法院認為,意景地產應向王強支付逾期辦理房地產初始登記、取得房地產權證的違約金,自2009年3月15日起計算至2009年6月19日止,按房款的日萬分之二點一計算。
“為節約訴訟成本,這次只起訴了逾期交房問題,對于墻內保溫問題,也許會另起訴訟。”王強說。
綠地和會所用地建學校
在陽光威尼斯,利用法律武器解決與開發商糾紛的業主不止王強一人。
“這只是其中一戶,就我這里來說,總共有5戶委托跟意景地產打官司。而其他提起訴訟的業主,法院那邊已經到執行階段了。”上海躍平律師事務所律師杜躍平透露。
杜躍平提醒購房者:“開發商逾期交房,在社會現階段出現得比較多。而有些開發商不能主動繳納維修基金,有很多業主在買房過程中,沒有注意這個條款。”
雖然被法院判決敗訴,但意景地產方面給出的仍是另外一種說法。“所有逾期交房的事情已經解決了,所有業主都是同樣的賠償標準。如果不一樣,那不都得打官司去了。”意景地產負責人蔣總說。
蔣在接受時代周報記者采訪時,一再強調“該解決的都已經解決了”。對于陽光威尼斯保溫層的燃燒性能技術指標是否符合國家指標的問題,蔣答道,“那個時候還沒有明文規定要做保溫”。
然而,就在時代周報記者調查這場業主與開發商的官司之時,陽光威尼斯26號、52號業主向記者反映,小區一期住宅樓前原本規劃的大片綠地和會所被開發商修改,將變成一所學校。施工過程中產生的噪音,將嚴重影響其日常生活。
“2000年的時候,我們售樓宣傳有些失誤,當時確實劃了一塊地做綠化,現在要在那個位置造學校,就有一些業主拿規劃跟售樓宣傳不符合鬧。最初他們鬧,公司有一個后來調走的員工就開玩笑地說:每戶賠償5萬元,而公司只答應給每人賠一萬元。他們就拿這個事當把柄,非要5萬元的賠償不可。”蔣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