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南面的房子建起來,我們這三棟樓就不可能是當初被承諾的湖景房。”本月16日,位于沌口開發區奧林花園的一批業主向本報投訴開發商“出爾反爾”。
投訴的業主分別是奧林花園第56、57、58號樓業主。住58號樓的尹女士稱,早在2005年花高價買這棟房,就是看中開發商廣告宣傳的“是湖景洋房,臨太子湖,自然風光無限好”,但從今年初起,“我們從小區售樓部的廣告上又看到,在自家樓的臨湖空地上,又要蓋好幾棟高樓,這些樓一旦建起,我們根本談不上湖景,甚至連采光通風都成問題”。
記者看到,58號樓朝南,有大片湖灘蘆葦已填埋,并經填土平整(如圖)。尹女士說:“當初買房時,這里還是湖面”。
住56號樓的業主李毅雄向記者出示買房合同,在合同附件中赫然有一條手寫體補充協議:開發商不在56號樓朝南處建造房屋。李向記者解釋,當年買房時,曾擔心這里被填蓋樓,“所以簽合同時特意加了這一筆”。記者從開發區房地產管理局證實,李毅雄出示的合同是真實的。
記者隨后采訪奧林花園開發方人信地產開發有限公司。公司客服總監曾德軍回應,與業主簽寫的補充條款,只能代表當初的銷售代理商意愿,“若開發方有這樣的承諾,補充條款里就應有手印或蓋章”。
記者就此事采訪湖北九通盛律師事務所主任律師劉貽蓀。他指出,銷售代理商與開發商之間是職務關系,銷售代理商代表著地產開發方利益,因此開發方應對合同中的手寫補充條款承擔法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