買了近4萬元的地板,卻在不到三個月的時間內發生地表拱起現象。消費者張小姐無法認可該地板的質量。“我買的是品牌地板,現在出現問題,商家竟然只愿意賠幾百元作為安慰。”
昨天,地板品牌商表示,造成地表拱起的主因是受潮,但責任不明。所以,其沒有賠償義務。
行業協會相關人士則明確指出,商家在銷售前理應列出注意事項,并要求消費者簽字。如若沒有,商家需要承擔一定的責任。
4萬元的地板,只得到幾百元的補償
張小姐購買的地板品牌為“大自然”,于去年6月購于百安居莫干山路店,花費近4萬元。
張說,去年9月,地板出現拱起現象,人踩上去還有輕微的“咔咔”聲。“當初是沖著‘大自然’品牌的名聲才買的,沒想到才3個月時間,就出現如此嚴重的質量問題。”當月,張找到“大自然”廠家投訴。廠家派相關負責人上門察看。“他們一開始說,地板含水率太高。后來又說我們家鋪裝的面積過大,地板沒有做隔斷才導致受潮。”
“造成地板拱起的責任究竟在誰?”消費者指出,如果是環境過于潮濕導致含水率太高,在鋪設地板時,廠家的安裝工人就應該指出這一問題;如若是家里客廳面積太大沒有做隔斷導致,廠家更應該提前說明。
雙方多次協商后,商家提出愿意賠償幾百元的安慰金。
“我無法接受這個處理結果。”張將此事投訴至市長熱線。
商家稱地板受潮,責任難斷
昨天,“大自然”相關銷售負責人田經理直言,當初提出“幾百元”的安慰金是因為無法判定問題的責任在誰。
田經理說,自己曾先后四次進行實地觀察。“張小姐鋪的是實木復合地板,本身不需要打地壟,只要鋪上防潮膜即可。”去年9月,田第一次上門勘查。“地板拱起現象沒有消費者說得那么厲害,只是第一層實木表面有不平整現象。”經過廠家勘測,地板含水率達到15%。“說明造成不平整的原因是受潮。”
但是,造成地板受潮的原因卻有很多種。一是室內空氣過于潮濕;二是鋪裝地板的表面過于潮濕;三是日常打理維護時受潮。田經理說:“室內環境因為受季節影響,很難控制;地板鋪設時,工人一定對地表狀況進行鑒定,所以基本不可能是第二個原因。至于第三個原因,我們并不清楚消費者日常打理的情況。總之,責任在誰,不好說。”
不過正因如此,“大自然”田經理認為,廠方并無賠償責任。“我們的態度是再和消費者坐下進行協商。”
行業協會認為,廠家應提前列明注意事項
除了受潮,田經理也指出消費者家鋪裝面積過大。“我們曾提前告知,如果鋪裝面積過大,又不做隔斷處理的話,很容易造成地板移位甚至拱起。常規地板鋪裝跨度在6米-8米。而這戶人家的跨度已經到達12米。”
不過田承認是否已提前告知上述情況空口無憑。“在合同上,并無注明上述事宜。”
昨天,市裝修裝飾行業協會相關人士說:“地板正常含水率在8%-12%。而消費者家地板在三個月使用時間內就發生上述情況,基本可以判定是受潮所致。”
“雖然責任在誰無法說清。但是,消費者可以追究商家在銷售時是否列明詳細的注意事宜,并要求其簽字確認。”該人士指出,買地板就和買家電一樣,商家應明確列出例如日常維護該如何防潮等詳細事宜。“如果消費者沒有在這份告知書上簽字,商家需承擔一定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