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一家科技公司委托宅急送(微博)運送24臺索尼牌筆記本電腦,不料途中丟失了17臺,損失達9萬余元。記者昨天獲悉,因科技公司未對電腦進行保價,順義法院一審判決宅急送只需按照每公斤20元的標準賠償1660元。
科技公司訴稱,去年7月,公司委托宅急送公司運輸共24臺筆記本電腦,因宅急送在運輸途中出現重大失誤,致使其中的17臺電腦丟失,收貨方僅收到7臺電腦。后公司多次向宅急送要求照價賠償,均遭拒絕,故起訴要求宅急送賠償17臺筆記本電腦的損失共計94976元,并負擔案件訴訟費。
開庭時,宅急送承認確實為科技公司承運了24臺筆記本電腦,也認可其中有17臺筆記本電腦丟失,但提出科技公司并未就上述貨物進行保險或保價,因此,宅急送僅同意按照運單背書條款約定的賠償標準,即同意按照24臺筆記本電腦的總重量83公斤、每公斤20元的標準賠償貨物損失1660元。
法院審理后認為,關于賠償的具體數額,涉訴運單的背書條款有明確約定,宅急送也已采取合理方式提請科技公司注意上述條款。因此,法院一審判決宅急送賠償科技公司1660元。目前,科技公司已向市二中院上訴。
記者 裴曉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