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江商報11月23日報道 家住澳門路湖邊坊的劉先生突發腦溢血,而120救護車并沒有把他送到離家最近的武漢市六醫院和離得較近且醫療條件最好的協和醫院,卻把他送去了市中醫院。由于該院不具備開顱條件,劉先生于次日死亡。本報報道《》一文后引起了廣泛關注,不少讀者致電稱,急救車“舍近求遠”并非個別現象。對此,昨日有業內人士向記者爆料:“急救車舍近求遠都是錢惹的禍。”
潛規則一
一般會拉病人到“協議”醫院
據介紹,武漢市急救中心自備值班車輛不到10輛,多數急救車都來自合作醫院。記者在武漢市急救中心官網上查詢到了武漢市急救站網絡分布圖。分布圖顯示,武漢市共設有19個急救站點,其中以漢口站為中心,包括漢口站、江岸站等8個直屬急救站,天門墩站、香港路站等11個合作急救站。從名字上來看,僅有武漢市中醫院站是以醫院為名的站點。
昨日,一位急救人員告訴記者:“如果不是患者強烈要求,一般都會將他們拉回自己所在的醫院,這就是潛規則,哪怕自己所在醫院遠一點。如果不是自己醫院出的急救車,就會拉病人去協議醫院,至于為什么我就不好說了。”
這幾天,記者到多家醫院急診科采訪時,不少患者表示,他們非常信任急救人員,登上救護車后,一般會采納他們的意見。
對于劉先生被“舍近求遠”送醫事件,某大醫院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急診工作人員稱:“按道理來說,任何急救車都有義務將病人送到家屬指定的醫院。但就目前情況來看,如果家屬在救護車上沒有明確要求去哪家醫院,救護車一般會直接將其拉到自己的醫院。”
潛規則二
拉回病人可拿提成
近日,也有不少市民反映急救車“舍近求遠”幾乎成了一種普遍現象。“說到底還不是錢惹的禍?”一位業內人士透露,“有的醫院和急救車有協議,每送去一個病人就會給一筆費用,從100元到300元不等,而且急救車上的醫生、護士包括急救車司機都有份。”
這位業內人士說:“你想想,有這么大的利益,誰會不干呢?而且這一現象已經持續很久了。雖然武漢市急救中心與多家醫院有合作關系,但是醫院仍存在競爭關系,因此搶病源成了合作醫院之間的戰斗。”
對于這一現象,湖北松之盛律師事務所副主任李春生認為,從劉先生的例子來看,雖然并不能完全判定病人死亡和救護車之間有必然關系,賠償起來也比較困難,但就這個現象來說,也反映出救護車在經營管理上存在的一些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