患先天性心臟病的尋甸男孩小富,4年前在昆明市延安醫院進行了手術,醫生在他的胸部放置了鋼絲,固定胸骨。今年1月,小富的父母驚訝地發現,小富胸部的手術傷口竟然露出了一截鋼絲……小富的父親陳老林找到醫院討說法,但雙方一直談不攏。今年7月,陳老林索性將兒子扔在醫院不管,醫院被迫當起了“ 監護人”。目前,醫院正準備向法院起訴陳老林,請求法院判決陳老林領回兒子,履行監護人義務。
鑒定稱“不構成醫療事故”
因為小富經常發燒、感冒,2005年1月4日,陳老林帶著孩子從尋甸來到昆明,到延安醫院檢查。次日,醫生診斷小富患有先天性心臟病。
陳老林決定給孩子做手術。17日,醫院為小富進行了手術。休養10多天后,小富于28日出院回家。陳老林發現手術縫合處有一個“線頭”,但醫生告訴他“恢復后會好的”。
“手術后病少了一點,但縫合處經常會化膿。”陳老林說,今年1月,他驚訝地發現,有截鋼絲從孩子傷口的縫合處露了出來。驚恐的陳老林帶著孩子找到延安醫院。醫院告訴他,鋼絲對孩子的病情沒有影響,但建議取出。
“鋼絲都露出來了,還說沒有影響?”陳老林認為醫院在手術中存在過失,提出“醫院免費將孩子外露鋼絲取出,并治愈孩子的心臟病”,遭醫院拒絕。隨后他又提出“醫院免費取出鋼絲,并賠償15萬元”,再次遭到醫院拒絕。
之后,雙方共同申請了“醫療事故鑒定”。今年4月16日,昆明市醫學會鑒定結果為“不構成醫療事故”。陳老林大感意外,并表示不能接受。
“醫院帶著去的鑒定機構,肯定和醫院是一伙的!”陳老林繼續找醫院,但一直協商不成。今年7月,他干脆把孩子留在醫院,丟給醫院照顧。
昨天下午,昆明市延安醫院醫務部副主任熊競明介紹,4年前,患者小富被診斷出患有嚴重的先天性心臟病,按當時的醫療條件無法根治。醫院以救治為目的,對小富進行了手術。開胸手術后用鋼絲拉著胸骨進行固定,固定的鋼絲一般是不用取出的。
今年1月,家屬發現患者體內鋼絲外露,找到醫院。在醫院明確告知“由醫療事故鑒定機構認定”的解決方式后,雙方共同申請進行了醫療事故鑒定,結果認定不構成醫療事故。
熊副主任說,鑒定結論出來后,小富的家人仍不接受。院方已明確告知兩種解決辦法,一是向上級醫療機構申請進行再鑒定,二是走司法途徑。但患方仍堅持要醫院取出鋼絲,對病情進行治療,并賠償15萬元。“這種無理要求,醫院當然不可能答應。”
熊副主任說,醫院考慮到患方的實際情況,愿為患方取出外露鋼絲,相關費用是部分減免還是全額減免,由雙方進行協商。但小富的家人仍堅持他們所提的要求。6月29日,家人把小富遺棄在醫院,醫院找專門的護理人員照顧了兩天,在董家灣派出所民警協助下,將孩子送到尋甸金鎖鄉政府,又由鄉政府送回家。
熊副主任說,7月10日,小富的家人再次找到醫院,把小富遺棄在醫院。無奈,醫院專門安排了一名護理照顧小富,安排一間病房給他住,還為小富做相應的治療。“從7月至今,家屬遺棄的患者已由醫院監護了5個多月。”期間,尋甸縣政府、衛生局、民政局曾出面做小富家人的工作,但他們仍不愿領小富回家。
今年8月,醫院以“未盡監護人義務”為由,到尋甸縣法院起訴患者親屬。12月份,法院以訴訟主體不對(只能是親屬或單位)為由,未受理。熊副主任表示,院方目前正在整理材料,欲以“追討代為監護產生的費用”為由,向尋甸縣法院遞交起訴書,請求法院判決陳老林執行作為家長的監護權,并支付醫院代為監護所支出的費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