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興黃橋老區10歲男孩夏鑫,因肚子疼被家長送到泰興市第二人民醫院接受救治。第三天,夏鑫病情嚴重被送至泰興市人民醫院,當晚7時夏鑫因多臟器功能衰竭死亡。就因為肚子疼孩子最后竟送了命,“想不通”的家長認為泰興市第二人民醫院誤了診,找院方要說法又沒有結果,于是在網上發帖“討公道”。昨天,有關方面的調查終于有了結果:夏鑫死亡屬一級甲等醫療事故,院方確有“誤診”,而且當時給夏鑫做B超的“醫生”無證!
事件回放 診斷是腸炎,孩子入院3天竟死了
夏俊是10歲男孩夏鑫的伯伯,昨天他接受記者采訪時,回憶當初侄子就診的全過程,仍然非常激動。他告訴記者,夏鑫家住泰興黃橋鎮米巷,侄子是09年11月15日晚上突然喊肚子疼的,弟弟和弟媳隨即將其送到當地泰興第二人民醫院就診,當時掛的是兒科。在沒有做相關儀器檢查的情況下,兒科醫生請了外科醫生前來會診,在排除闌尾炎后,醫生認定夏鑫患了腸炎,院方隨即對其進行輸液治療,輸液畢,夏鑫被帶回了家。
16日,夏鑫疼痛癥狀沒有好轉,在家長的帶領下,到第二人民醫院的下屬醫療機構黃橋米巷社區衛生服務站就診,服務站給夏鑫做了消炎治療,但病情依然沒有減輕。17日凌晨,家長將夏鑫再次送到泰興市第二人民醫院就診,醫生繼續對夏鑫進行掛水治療。水掛到一半時夏鑫的手腫了,拔掉針頭后,醫生對其進行B超檢查。讓家長意外的是,夏鑫是走著進B超間的,檢查后卻站不起來了。在醫生的建議下,夏鑫躺著繼續掛另一半水,其間夏鑫睡著了。掛水完畢后,醫生讓家長干脆帶夏新回家睡覺,并稱“不要緊”。夏鑫回家后依然喊肚子疼,當天中午“想想不放心”的家長打的將夏鑫送到泰興市人民醫院就診。誰知,剛到醫院夏鑫就被院方送進搶救室搶救。當晚7時許,夏鑫因多臟器功能衰竭,經搶救無效死亡。
家長控訴 “要說法”沒結果,只有上網“討公道”
夏俊告訴記者,夏鑫死后家人一時無法接受這樣的事實,他們一直認為泰興市第二人民醫院誤了診,耽誤了夏鑫最佳的治療時間。于是回到該院找相關領導要說法。出乎他們意料的是,院方領導一直不見面。
記者了解到,在“要說法”無果的情況下,夏鑫家人將其生前的照片擺放在醫院的門口,還現場播放哀樂,“耽誤”了不少病人前來該院就診。與此同時,其親友還在西祠、泰無聊、黃橋在線論壇等網上發帖子,要求還夏鑫死亡一個真相。該貼迅速被網友“頂爆”。
政府回應 組成聯合調查組開發布會表明態度
“泰興徐寶寶”事件在網上迅速傳播后,引起泰興市有關部門的高度重視。11月23日,由泰興市衛生局牽頭成立的夏鑫醫患糾紛聯合調查組進駐黃橋,并舉行新聞發布會,據悉這是該市第一次就醫患糾紛召開新聞發布會。會上,聯合調查組組長、泰興市衛生局紀委書記王健生介紹了有關夏鑫醫患糾紛的調查情況;泰州市人民醫院心內科主任醫師殷屹崗將醫院診療經過進行了通報;泰興市委常委、黃橋鎮黨委書記孫宏建囑咐調查組要遵循“正面介入、負責任處理”,“公平、公開、公正”,“尊重事實、依法處理”等三原則,并承諾“誰的責任就追究誰,誰違法就處理誰,決不偏袒,決不姑息遷就。”
調查結果 確定是一級甲等醫療事故
昨天,泰興市宣傳部通知媒體記者,對外公開了夏鑫死亡調查結果,稱泰州市醫學會當日召開夏鑫醫療事故技術鑒定會,就夏鑫死亡事故進行專門技術鑒定,確定夏鑫醫療事故為一級甲等醫療事故。
據介紹,2009年12月,在征得夏鑫家人的同意后,揚州大學醫學院病理學教研室,接受泰興市衛生局委托,對夏鑫進行病理尸檢,結論為:孩子因急性腸扭轉伴廣泛性出血性腸梗死繼發壞疽,引發中毒性休克,導致心肺功能衰竭而死亡。而不是泰興市第二人民醫院當初診斷的“腸炎”。專家鑒定組據此依據《醫療事故處理條例》等有關規定,認定泰興市第二人民醫院和黃橋米巷社區衛生服務站,須共同承擔醫療事故約60%的主要責任(其中泰興市第二人民醫院承擔35%、黃橋米巷社區衛生服務站承擔25%),泰興市人民醫院不承擔責任。調查結果讓人沒有想到的是,17日上午對夏鑫做B超檢查的醫生,竟然沒有行醫資格證!
據了解,針對泰興市第二人民醫院和黃橋鎮米巷社區衛生服務站,在此次醫療事故中暴露出的診療行為不規范、病因檢查不夠全面深入、B超操作人員無證上崗等問題,泰興市衛生局將組織紀檢、醫政等部門展開調查,并對相關責任人進行處理。(王國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