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 (記者 方芳) 腰痛丸等11種藥品由于廣告嚴重違規,在本市被停售。
市藥監局對本市主要媒體2009年11月藥品廣告發布進行監測,發現有11種藥品在廣告宣傳內容中存在擅自擴大藥品功能主治范圍,利用醫藥科研單位、學術、醫療機構或專家、醫生、患者等名義和形象作證明等嚴重欺騙和誤導消費者的行為。
這11種藥品包括腰痛丸(汴京腰痛丸)、無敵藥酒、無敵止痛搽劑(云南無敵系列骨藥)、無敵丹膠囊(云南無敵系列骨藥)、外用無敵膏(云南無敵系列骨藥)、喘絡通膠囊、安神丸(森得日布安神丸)、八味石灰華丸、一把抓、肝必復軟膠囊、周公百歲酒。
市藥監局決定暫停這11種藥品在本市行政區域內銷售。此外,相關企業應停止所涉藥品在本市各媒體的廣告發布,并按照《違法藥品廣告專項整治工作方案》要求,在原違法廣告發布媒體的相應版面,以不小于違法廣告大小版面發布更正啟事,更正啟事的發布頻次不得少于原違法廣告的發布頻次,以消除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