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費者提出退貨并賠償;京東稱參數錯誤由廠商提供造成
本報訊 (記者張媛)花3.5萬余元購買24臺電腦顯示器,事后發現并非宣傳的LED背光技術產品,消費者杜先生將京東商城(微博)告上法庭。
近日,大興法院公開審理此案。
消費者:京東虛假宣傳
今年6月15日,杜先生看到京東商城正在低價出售翰士奇HS233液晶電腦顯示器。
杜先生稱,自己做技術工作,一下子購買24臺顯示器是為做實驗。購買時,該商品注明為LED背光屏幕,后經再次確認,北京京東世紀信息技術有限公司(簡稱京東)均告知系LED背光屏幕。
6月18日,收到貨物后,杜先生發現24臺顯示器全是CCLF背光的,并非LED背光的。杜先生認為,兩種技術存在明顯差距,京東商城屬于以次充好的欺詐行為。
事后,他多次與京東客服聯系均沒得到答復,隨后撥打了315電話投訴。
由于仍未能達成一致,杜先生向法院提起訴訟,請求法院判令被告對其所售商品予以退貨,退還貨款35976元,并賠償損失35976元。
京東:消費者“惡意下單”
對此,京東公司的代理人認為杜先生不對在先。
代理人稱,當時該顯示器原價為2888元,因趕上周年慶促銷,才將售價降低為1499元,“我們是按促銷價進行銷售的,并且不是以LED背光屏幕作為宣傳賣點。原告有惡意下單的行為,因為每次限量購買1臺”。
對此,杜先生解釋稱自己是金牌會員,撥打電話就可以訂貨,而京東商城也不否認存在一個人在網上注冊多個賬戶的情況,最終如愿購買了24臺顯示器。
對于顯示器“名不副實”,京東公司庭審時出具了一份廠家提供的道歉函,證明參數錯誤是由于廠商提供錯誤造成,并非自己一方的原因。
對此,杜先生認為道歉函恰恰可以證明當時宣傳的是LED背光,同時不能因為廠家提供的參數錯誤,就作為被告推諉責任的理由。
庭審最后,雙方表示同意法庭主持調解,審判長向雙方詢問調解意見,杜先生堅持退貨和雙倍賠償,京東只同意退貨后按照商品的10%對原告進行賠償。
調解失敗,此案將擇日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