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網1月12日訊 20年前的一筆2000元定期存款到期變成9萬多元,儲戶本應高興,但農業銀行以“以利息太高、存期太長、不符合央行規定”三大理由拒不兌現,這讓儲戶欲哭無淚,到期了又不兌現儲戶聲稱農業銀行存“霸王條款”,一時間農行陷入“拒付門”。
對此事件,皮德智律師對中國網財經中心記者表示:儲戶與銀行之間是合同關系,合同只有在違反法律、法規的前提下,才是無效的。
“不說中國人民銀行頒布的通知或規定,在儲戶辦理存款業務之后,即便是頒布也不屬于法律法規的范疇,只有對內部各金融機構有效,而不能影響第三方即儲戶的利益。所以,農行沒有理由不兌現。”皮德智律師說。

農行20年前推出“生活基金”儲蓄業務 存款到期拒絕兌現
1989年7月,中國農業銀行(微博)青縣支行推出了名為“生活基金”的儲蓄業務,銀行表示存入有限的幾百元,到期可得的本息就是幾千元甚至幾萬元。”儲戶駱先生看到告示后將手里2000元積蓄存入銀行,準備將這筆錢20年后取出來做孩子未來大學學費。記者通過當時的“生活基金”儲蓄可得利息算,2000元20年定期存款共計92639元。但當2009年9月到期駱先生拿著銀行存單去銀行取款時,卻被告知該張存款單違反央行有關規定,此款不能予以兌現。駱先生十分生氣“白紙黑字存單,上面有農行的公章,為何存單違規銀行不通知我將錢取出來,到期又不能兌現,這是霸王條款”。

“生活基金”儲蓄可得利息一覽表 來源:資料圖
儲戶:農行將20年存期分成四個5年定期 存款嚴重縮水
駱先生向記者展示了1989年農行青縣支行向廣大儲戶發出的宣傳單以及《“生活基金”儲蓄可得利息一覽表》。《一覽表》上列明,存入200元、300元、400元、500元及1000元金額,在9年、12年、15年、20年到期后按現行利率計算不保值及按現行利率計算加保值的本息合計款數。“我的2000元20年到期后,加保值算出來是9萬多,不保值也有4萬多。但銀行只肯給我9000多。”
那么為何9萬多元的連本帶利變成9000多呢?駱先生表示,農業銀行認可“生活基金”業務,但不能違反央行規定,只能將20年存期分成四個5年定期并采取到期轉存的方式計算本息,“最后算出來駱先生9000多元,只相當于當初約定的十分之一。”但20年前,2000元接近或超過一年工資,20年后9000元只相當于自己一個月的工資,這筆錢存的不但不保值還嚴重縮水。
農業銀行三大理由拒絕兌現當年存單 總行沒有正面答復
銀行對1989年開展的“生活基金”儲蓄業務一事予以認可,但利息太高、存期太長,不符合央行規定,這張存單不能兌現。農行青縣支行工作人員稱愿意維護儲戶的利益,央行規定同樣不能違反,這個業務不好解決,隨即農行工作人員掛了電話。當記者致電農行總行時,工作人員同樣沒有給予正式答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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徽蒙城縣下崗職工陶玲于18年前在銀行存了1000元,按照存款協議,她18年后可得到本金及利息總計3.4萬元,但如今銀行卻拒絕向其支付。農業銀行亳州市支行辦公室表示,亳州市支行已經對此事進行了討論和研究,但由于事隔久遠,目前沒有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