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辦幼兒園占主體地位的格局不扭轉,“入園貴”問題難根治
本報記者 韓俊杰 實習生 劉盾
新學期即將到來,河南省漯河市市民左先生手持幼兒園的收費通知愁眉不展。“我兒子一直在漯河市區嵩山路一所幼兒園上學,原來一學期繳1200元,去年漲了300元,今年竟又漲了500元,這價格漲得太讓人難以接受了!”
有此感受的幼兒家長遠不止左先生一個。據記者了解,不止在河南漯河,也不止在河南,近日全國多個地方,均爆出民辦幼兒園集體大幅漲價的消息。在河南的部分鄉鎮,一些民辦幼兒園的收費此次由每學期800元漲到1300元,漲幅竟高達60%以上。并且,這樣的情況,在去年秋季入學的時候就曾經出現過。
河南某縣教育局負責人張先生在接受記者采訪時說,相對于去年秋季入學前的漲價,除了房租、物價和教師工資上漲的因素之外,數起校車事故后政府加大對校車的監管力度,也為民辦幼兒園此番漲價提供了新的理由。部分民辦幼兒園原來為降低經營成本,把面包車或報廢車輛改裝成校車,超載等違規現象時有發生,而目前針對校車安全方面的專項整治工作已在全國范圍內全面展開,不少縣城和鄉鎮的民辦幼兒園紛紛購買配置安全性能較高的校車,使辦學成本確實有較大增加。
記者采訪發現,一些民辦幼兒園的漲價確實屬于成本增加帶來的無奈之舉,但一些民辦幼兒園漲幅明顯超過實際支出,存在借機大幅提升辦學利潤的嫌疑。然而,面對這些民辦幼兒園的漲價行為,不僅家長們無奈,就連一些地方政府也表示無奈。
首先,在很多地方,尤其是在縣域以下的農村地區,公辦幼兒園數量極少,民辦幼兒園是學前教育絕對的主導力量。據河南省有關方面公布的數據,2010年河南全省有幼兒園7698所,其中民辦幼兒園6208所。農村學前教育發展更為薄弱,全省4097所農村幼兒園,公辦園僅有575所。以記者此前在河南省伊川縣實地調查的數據來看,該縣除了兩所公辦幼兒園接收的數百名幼兒之外,其余全縣數千名幼兒均由十幾家民辦幼兒園接納。
在接受記者采訪時,河南某縣教育和物價部門有關負責人均表示,按照國家目前的法律法規,民辦幼兒園收費由幼兒園自主定價,只要按要求到物價部門進行備案即可。對一些幼兒園亂漲價的行為,政府進行硬性監管缺乏法律依據,因此只能表示無奈。
對此,一些專業人士指出,目前正在全國全面開展的“學前教育三年行動計劃”,已經對學前教育問題提出了全面的解決方案。對于目前民辦幼兒園亂漲價的問題,政府部門并非無可作為,當務之急是政府要在加快公辦幼兒園建設的同時,盡快引導和支持民辦幼兒園提供普惠性服務。
“首先,民辦幼兒園占主體地位的格局不扭轉,‘入園貴’的問題就很難根本解決。”鄭州市一位長期從事幼兒教育的專業人士說,“《國務院關于當前發展學前教育的若干意見》明確指出,各級政府要大力發展公辦幼兒園,提供‘廣覆蓋、保基本’的學前教育公共服務,加大投入,新建、改建、擴建一批安全、適用的幼兒園。公辦幼兒園建設是促進學前教育轉向公益性和普惠性的重要杠桿,隨著公辦幼兒園學位提供數量的增加,其經濟實惠的辦學條件不僅能在市場層面與民辦幼兒園競爭,同時也能進一步影響民辦幼兒園收費的制定,為民辦幼兒園的發展起到良好的示范帶動作用。”
他介紹,《國務院關于當前發展學前教育的若干意見》中也明確提出,要“通過保證合理用地、減免稅費等方式,支持社會力量辦園。積極扶持民辦幼兒園特別是面向大眾、收費較低的普惠性民辦幼兒園發展。采取政府購買服務、減免租金、以獎代補、派駐公辦教師等方式,引導和支持民辦幼兒園提供普惠性服務。”
“也就是說,政府雖不能對民辦幼兒園亂漲價行為采取果斷的限制和處罰措施,但是可以采取多種措施,引導和支持民辦幼兒園辦平價園。”他說,“地方政府應當盡快出臺民辦普惠性幼兒園的辦學標準、收費意見,并對符合條件的民辦幼兒園兌現一系列的扶持措施。這樣,政府不僅可以解決幼兒入園貴的問題,同時也對民辦幼兒園的合理收益進行保障,不影響民辦幼兒園的辦學熱情。”
記者了解到,在重慶、長沙等城市,從去年秋季入學開始,一些通過政府認定的民辦普惠性幼兒園已經開始招生。這些民辦幼兒園享受政府的補貼,同時執行政府制定的限價收費標準,家長的負擔得以減輕,而民辦幼兒園的收益也有一定的保障。在河南省鄭州市,政府也從去年秋季入學起,對該市各級各類普惠幼兒園的幼兒發放每人300元的教育券,降低幼兒家長的負擔。
鑒于此,面對民辦幼兒園亂漲價的情況,地方政府不應以無法監管為理由而不聞不問,而應當盡快借鑒上述城市的做法,采取措施積極應對。
本報鄭州2月8日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