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8日,北京通州區法院開庭審理了一起離奇的“調包案”:快遞員探包并假冒客戶簽字拒收,經理拆包調包,司機銷贓,全套流水作業后,手機等貴重物品在快遞環節變成磚頭。
調包、丟件、損壞、難理賠……近年來,隨著電子商務的興起,快遞業已成為涉及千家萬戶的基礎性服務行業。
然而,由于管理缺乏“硬部門”、監管缺乏“硬指標”、處罰缺乏“硬杠桿”,快遞業目前亂象叢生,亟待整頓。
●案例
員工聯手 手機電腦變磚頭
去年春節前夕,北京宅急送(微博)公司將一個內含價值近4000元的手機包裹錯發到該公司通州區東關營業點。營業點經理孫利民早已對每日來來往往的快件起了歹心。
機可不失,他偷偷把包裹打開,用磚塊替換手機并占為己有,然后將包裹封好發往宅急送公司北關營業點。
“簡單幾個步驟,貴重手機唾手而來,還沒擔責任。”初嘗甜頭的孫利民對于如此快速來錢的方式甚感滿意。但他也意識到長此以往風險太大。于是,他想到了自己介紹來做快遞員的兩個小老鄉馬建利和宗曉東。
“咱們營業網點來錢少,得找點兒錢花花。”對于孫利民的暗示,馬建利和宗曉東心領神會。于是,當配送內含貴重物品、包裝容易還原的快件時,宗曉東就會給孫利民和馬建利打電話,將包裹交給他們。
“我和孫利民拿到樓里,小心打開包裹往里面放點兒瓷磚,再塞上泡沫封好。”被告人馬建利在庭審現場講述自己將手機快件變“磚”的過程。
之后,由宗曉東以收件人拒收為由,將包裹退回寄件人。從外包裝上看,寄件方肯定“看不出來”。隨后,貨運司機邢紅波負責銷贓。
“直到有一筆配送給聯通公司的7部價值2.5萬余元的手機丟失,宅急送公司來到通州盤貨才發現此事。”此案公訴人、北京市通州區人民檢察院助理檢察員黑建彤告訴記者。
起訴書指控,至2011年5月案發時,上述3人在4個月時間里共截留快遞包裹6次,調包的手機、保健品、高檔運動鞋、首飾等貴重物品總價值近4萬元,已構成刑事犯罪。
快遞員工聯手勾結流程圖
快遞員拿到貴重包裹后通風報信
營業點經理拆包調包
再塞上泡沫原樣封包
快遞員以收件人拒收為由將包裹退回寄件人
貨運司機銷贓
快遞業“四宗罪”
一宗罪:“快遞變慢送”,延誤晚點成常事。去年“五一”過后,北京的張帆收到家人從云南快遞來的一箱芒果,卻發現已經爛得面目全非。
二宗罪:快件丟失。田先生2011年12月將價值3萬元的和田玉,通過申通(微博)快遞從北京金融街發往內蒙古烏海,申通公司弄丟了貨物,但只愿按運費的5倍進行賠償。
三宗罪:拒絕驗貨成霸王條款。2011年9月,北京的李先生在網上購買了一件小家具,快遞員將快件送至李先生家中要求驗貨時,快遞員不同意拆包,稱只有簽單后才能拆。打開后發現,家具已出現磕碰、斷裂現象,但索賠無門。
四宗罪:保價金額隨便定,事發后拒絕賠償。
●分析
缺處罰措施 新國標執行不力
根據我國郵政法和相關規定,快遞業的監管部門包括郵政、工商等。郵政局負責對快遞市場的監管,工商部門負責查處無證、無照、超范圍經營等非法經營快遞行為。
然而,記者在調查中發現,一般省一級郵政管理部門只有幾十人,面對雨后春筍般成百上千家快遞企業及其加盟連鎖門店,監管部門力量顯得十分薄弱。
2011年8月,國家郵政局首次頒布了《快遞業務操作指導規范》,針對野蠻分揀等違規行為作出了具體的技術要求。然而,規范出臺半年來,效果并不明顯。
中國電子商務研究中心分析認為,對于超時取件、暴力分揀等大家最為關心的內容,該規范中并未提及任何具體處罰措施。如果沒有“硬杠桿”,新國標將難逃曇花一現的尷尬命運。
此外,在消費者理賠方面,相關規定也十分模糊!跋胍@得全額賠付簡直不可能!
●建議
服務與賠償標準 應增加司法解釋
中國快遞物流咨詢網首席顧問徐勇建議,在當前法規的基礎上增加有關服務、賠償等標準的司法解釋,使得消費者索賠有法可依。
在快遞行業監管方面,一是要建立快遞服務行業保障機制,入行企業就要繳納保障金;第二是建立賠償基金,假如是企業原因造成的消費者損失就要多賠償;三是要盡快給快遞企業進行等級評定,便于消費者選擇。
據新華社上午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