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2012年春季學期開始,國家對160個試點區縣的中小學生,每人每天給予3元錢伙食補助,云南省共有35萬名農村中小學生因此受益。
2012年4月9日中午,云南省鎮雄縣塘房鎮頂拉小學,這個有665名學生的村鎮中心小學,其中300多名學生,在吃了由學校食堂統一供給的營養餐后出現腹瀉、腹痛、發高燒等癥狀,隨后全部被送往當地醫院治療。記者就此事展開調查。
鎮雄縣:
營養餐事件相關責任人被處理
云南
學生吃營養餐不適事件發生后,記者專程趕到云南鎮雄縣人民醫院。截至4月14日,留在醫院治療的還有22名學生。記者看到,醫護人員生正在給留院觀察的學生檢查身體,一些癥狀好轉的學生已能在病房里活動,個別病情嚴重的學生仍躺在床上輸液。這起事件發生后,鎮雄縣紀委監察局研究決定,對塘房鎮中心校校長郎為鄴、塘房鎮頂拉小學校長吳道順給予行政撤職處分;對塘房中心學校分管營養餐工作的副校長成卓、聯系頂拉小學的副校長吳學常、頂拉小學營養餐管理員等給予行政記大過處分;對縣教育局分管副局長申慶志、塘房鎮分管副鎮長汪武文進行誡勉談話,責令寫出深刻書面檢查;責令教育系統將此事件通報全縣,加強學校營養餐等相關工作的監管力度。
云南鎮雄縣教育局黨委書記趙澤忠說:“至于具體是什么原因,據我所知還沒有最后的結論。我們主要是盡最大努力建立相應的制度。比如說我們現在緊急研究,在采購當中如何加強制約,如何在各個環節加強監督,這些內容我們正在進一步具體的完善當中。”
學生:
不吃要被罰款10元
記者來到了這起事件的發生地,頂拉小學附近的村鎮。聽說有記者來了解營養午餐的情況,一些家長帶著自己的孩子從兩三公里遠的地方趕了過來。
孩子們說:“吃了米飯、豌豆、小瓜、葵瓜,豌豆聞起來是臭的,很難聞;不吃不行,要被罰款,老師說不吃,一次要罰10元。”
從孩子們七嘴八舌的回答中,記者大致了解到當天中午的主食是米飯,菜包括豌豆、冬瓜和豆芽。孩子們印象最深的是,豌豆很多發黑,吃起來很澀,聞起來發臭,很難下咽,但由于學校規定不吃完飯菜就要罰款10元,所以大多數孩子都堅持吃下去了。午餐過后不久,300多名學生先后出現頭昏、惡心、嘔吐、腹瀉等癥狀,老師和家長也陸續趕到學校和醫院。
營養餐管理員:
學生頭暈是不適應食物
學校負責人告訴記者,學生食堂已經停止使用,正在整改。負責頂拉小學營養餐的管理員潘武菊說:“豌豆是頭一天晚上泡了溫水,第二天早上用高壓鍋壓的,壓熟了之后,再拌肉沫炒。”
記者問:“學生說有點臭,另外,沒有煮熟的感覺。”潘武菊說:“那個我也不清楚,總之來說一言難盡。”記者說:“但是學生吃了以后,好多都發生頭暈,腹痛。”潘武菊說:“可能有一部分原因是身體的素質,對食物的適應程度,因為我們這個地方很少吃豌豆,以前吃芹菜,學生都不適應,所以我跟老板反映,我們的學生不喜歡吃那些東西。”
根據縣委縣政府事故調查結果顯示:導致4月9日學生食用營養餐出現身體不適情況的所有原料均無購貨驗收記錄。其中,大米無合格證、無生產日期。食品采購運輸平均一周2次,沒有儲存冷庫和運輸冷藏車,購進的油、豆瓣醬、菜都直接堆放于存放室地上。頂拉小學食堂和運營商均無《餐飲服務許可證》或《食品衛生許可證》,當地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也從未接到該校辦理《餐飲服務許可證》的申請。
原校長:
學校食堂承包給私人
原云南鎮雄縣頂拉小學校長吳道順告訴記者:“學校食堂在2012年2月已經承包出去了。承包給私人老板,禟房鎮中心學校承包的。”
校長告訴記者,學校食堂是按照上面要求承包出去的,所以連帶后面的采購、制作等環節學校并沒有權管,學校不知道花多少錢、采購什么樣的東西,只管理一個大致數量,也就是每天有多少學生吃、大致多少油、蔬菜、米飯的量就可以了。
云南鎮雄縣塘房鎮中心學校副校長申時旺說,頂拉小學食堂從2012年3月1日開始運營,食堂從業人員14人。食堂由塘房鎮中心學校承包給貴州省沿河縣榮盛餐飲設備后勤投資管理中心試運營,投資人曾桃芳,實際經營者是肖鵬。
肖鵬自稱是曾桃芳的兒子。讓人難以理解的是:這個承包項目沒有簽訂任何安全責任合同,承包商沒有任何責、權、利的約束,反倒是得到了一些優惠條件,其中包括食堂工作人員工資由縣財政統一支付,承包商還可以在學校開小賣部掙錢等。
目前,云南省正在積極調查事件原因,相關責任人也已經被控制。
正面例子:
湯郎箐小學營養餐賬目公開
加強食品安全監管,保證每分錢都用在學生身上,賬目要公開公示,建立健全財務、監管制度,應當成為學生營養午餐的基本制度和政府部門監管的重要依據。記者在云南最早開展學生營養午餐的祿勸縣湯郎箐小學看到,他們每天的賬目都公開在墻上,一日三餐吃什么,菜譜、大米、肉、蔬菜、油鹽等買了多少斤、價格多少,平均在每名學生頭上多少錢等,一目了然。
■文并圖/央視
《經濟半小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