滬加強知識產權刑事保護力度
【新民網·獨家報道】今天(4月26日)舉行的江浙滬知識產權保護與發展聯合新聞發布會上,新發布的“上海2011年知識產權十大案件”中有四起案件跟網絡銷售或網絡傳播有關。記者注意到,侵權售假活動日趨向網絡發展已經引起了各方重視,并在知識產權保護方面加大了刑事的保護力度。
網站須負侵權主要責任
在回答本網記者有關十大案件今年的新特點時,上海市知識產權聯席會議秘書長、市知識產權局局長呂國強表示,目前網絡知識產權的侵權和網絡知識產權糾紛已經成為整個知識產權糾紛中的首位!皬奈覀冋莆盏姆ㄔ簲祿@示,去年受理的知識產權案件當中著作權案件占到了第一位,占到將近60%左右,在這60%當中大部分的案件都是跟網絡有關!
呂國強透露,目前最高法院正在起草關于網絡著作權保護新的司法解釋,同時上海也正圍繞著網絡著作權的保護加大執法力度。從法院來講,也是在加強網絡這類案件的審理。
浙江省知識產權局局長洪積慶補充說,電子商務是新興的商業業態,包括知識產權保護方面的做法都不同以往。浙江省知識產權局去年專門和淘寶網、阿里巴巴(微博)簽署了合作備忘錄,指導他們在碰到一些重要的知識產權糾紛的時候該怎么處理。對于知識產權保護,網站的經營公司要負主要的責任,政府要負監管的責任。
淘寶首次被判連帶賠付
衣念(上海)時裝貿易有限公司是“TEENIEWEENIE”等服裝注冊商標的權利人,男子杜國發在淘寶網上出售的卡通小熊圖案的服裝,與該公司的注冊商標高度近似!耙履睢惫咀2006年起向“淘寶”公司就上述問題進行了15萬余條投訴,淘寶網僅刪除了相關產品信息,卻沒有采取適當措施避免侵權行為繼續發生。
法院一審判決杜國發、淘寶共同賠償衣念公司1萬元。淘寶不服提起上訴,被二審法院駁回。就此,淘寶網首次因網店銷售侵權商品被判承擔連帶責任。該案作為2011年知識產權十大案件之一,同時也被列入2011年中國法院知識產權司法保護十大案件。
最高法稱,本案確定了網絡交易平臺服務提供者承擔幫助侵權責任的過錯判斷標準,即網絡服務提供者對于網絡用戶的侵權行為一般不具有預見和避免的能力,并不因為網絡用戶的侵權行為而當然需承擔侵權賠償責任,但如果網絡服務提供者明知或者應知網絡用戶利用其所提供的網絡服務實施侵權行為,而仍然為侵權行為人提供網絡服務或者沒有采取適當的避免侵權行為發生的措施,則應當與網絡用戶承擔共同侵權責任。
上海2011年知識產權十大案件
一、肖華銷售假冒“The North Face”、“Columbia”注冊商標服裝案;
二、呼吸保護器系列專利侵權糾紛案;
三、上海隱志網絡科技有限公司擅自通過信息網絡向公眾提供他人作品和錄音錄像制品案;
四、張家港市金都針織制衣有限公司出口侵犯“JUICY”等商標專用權服裝案;
五、盧灣分局偵破“12.15”生產、銷售假藥案;
六、姜洪軍、姜大國通過網絡銷售假冒“LV”等馳名商標案;
七、衣念(上海)時裝貿易有限公司訴浙江淘寶網絡有限公司、杜國發侵害商標權糾紛案;
八、黛爾吉奧品牌有限公司、帝亞吉歐(上海)洋酒有限公司訴肖紹力、常州碧爽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無錫永如生物美容品有限公司侵犯商標專用權糾紛案;
九、上海玄霆娛樂信息科技有限公司訴北京百度網訊科技有限公司等侵犯著作權糾紛案;
十、莊則棟、佐佐木墩子訴上海隱志網絡科技有限公司侵害信息網絡傳播權糾紛案。(新民網記者 沈文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