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想在小區內有個停車位,得先交上20年的停車費?近日,朝陽區和平里錦鴻閣小區被告知,要求一次性將停車費交到2032年,這意味著一個車位需交約20萬元。對此,不少業主都表示難以接受。
●怪事
續租車位 一次就得20年
錦鴻閣屬于中高檔小區。據了解,小區內約有400多名業主,但位于人防工程內的地庫車位僅有90多個,車位較緊張。
近日,業主許先生突然收到開發商的短信通知,稱其車位租用期已滿,如果續租,需要一次性支付20年的車位費約20萬元。許先生稱,早在4月底,小區開發商就準備將車位進行出售,遭到業主們的反對,因為根據規定,人防工程不能出售。
隨后,開發商又提出一次性租用20年的方案,且租金由600元/月漲至800多元。 前不久,開發商還以“不租不讓入庫”的理由將車庫入口封死,最終在派出所民警的協調下,才讓業主的車停回了地庫。
記者了解到,目前本市車位只租不售的小區,采取年付的方式居多。只有購買車位的,才需一次性交付全部費用。
●回應
預收費便于管理
避免搶車位糾紛
對此,錦鴻閣小區開發商表示,地下車庫的確是人防工程,小區車位一直緊張,預租車位也是為了便于管理,避免出現業主搶租車位引起的糾紛。
目前,租車位仍需交付20年停車費才能辦理登記。
●部門說法
會繼續與開發商協商
今天上午,和平里街道辦事處工作人員介紹稱,街道和人防部門從一周前就已經開始協調解決此事,因為當時小區內的車輛都無法入庫,目前此問題已經基本解決,開發商暫時讓業主車輛進入地庫停放。
而對于開發商是否會堅持收取20年停車費和收費漲價問題,他們會繼續積極與對方協商。
●律師點評
北京合川律師事務所律師劉闖表示,開發商的這種一次性收20年停車費的做法是強迫行為,一般應該以年為單位對車位進行租用。
如果開發商堅持收費,業主可查找開發商與人防工程經營管理中心所簽訂的合同是否和與業主簽訂的合同有矛盾之處,然后進行起訴解決。
文/新聞觀察員 徐杰 記者 任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