蛋糕店仍舊有“大小”沒“斤兩”
市民挑選生日蛋糕時,往往被問及“要定幾寸的”。按寸銷售蛋糕幾乎是每家蛋糕店的通用做法。但你知道嗎,4月20日起,國家開始強制實行《預包裝食品標簽通則》,通則明確規定固態食品、半固態或黏性食品,要以直接體現質量和體積的克、千克、毫升、升為計量單位進行標識。具體到生日蛋糕,也應該以“克或千克”標識。不過,記者走訪省會市場發現,雖然《預包裝食品標簽通則》施行一月有余,但蛋糕店仍舊有“大小”沒“斤兩”。
本報記者 任國省
背景:
《預包裝食品標簽通則》強制實行
4月20日,國家開始強制實行《預包裝食品標簽通則》,通則明確規定固態食品、半固態或黏性食品,要以直接體現質量和體積的克、千克、毫升、升為計量單位進行標識。具體到生日蛋糕,也應該以“克或千克”標識。同時,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計量法》的規定,法定長度計量單位一般為厘米、米等,“寸”和“英寸”都不是法定的長度計量單位。
根據《食品安全法》和《定量包裝商品計量監督管理辦法》,參照以往食品標簽管理經驗,《預包裝食品標簽通則》將“預包裝食品”定義為:預先定量包裝或者制作在包裝材料和容器中的食品,包括預先定量包裝以及預先定量制作在包裝材料和容器中并且在一定量限范圍內具有統一的質量或體積標識的食品。預包裝食品首先應當預先包裝,此外包裝上要有統一的質量或體積的標識。
反映:
大蛋糕不一定比小蛋糕重
“最近幾天,兒子和幾個同學輪番過日子,我們接連買了兩個蛋糕,雖然尺寸一樣,但感覺重量明顯不一樣,后來才發現有的薄有的厚。”省會王女士說道。按寸銷售蛋糕幾乎是每家蛋糕店的通用做法,商家所謂的寸,通常業內默認為英寸,而大多數消費者都以為是寸。粗略估算,1英寸等于2.54厘米,1寸約等于3.33厘米。若1個蛋糕標注的尺寸為10寸,以寸計量的話,蛋糕直徑約為33.3厘米;若以英寸計量,直徑便只有25.4厘米,相差近8厘米。不僅如此,很多商家實際制作的蛋糕,其厚度也與樣品相去甚遠。“同樣標識為10英寸的蛋糕,放到電子秤上稱重量后,發現重量竟相差200多克,而且大的不一定比小的重。”省會周女士說。
對于尺寸一樣,重要不同的情況,某蛋糕店店員稱“正常現象”。“生日蛋糕造型、配料選材都不同,有的蛋糕以奶油為主,有的以巧克力為主,還有的中間夾著水果,同款同尺寸的蛋糕重量都有可能存在差別,尺寸小的蛋糕和盡寸大的蛋糕一樣重也很有可能。”該蛋糕店店員說。
采訪中,多位市民表示,蛋糕能看大小,但是看不出分量,這就給一些不良商家帶來了可乘之機,讓消費者的權益受到隱性侵害。如果按照“凈含量”對生日蛋糕進行標示,就能看出一樣大小的蛋糕輕重在哪里了。“希望《預包裝食品標簽通則》能規范實施。”
調查:
多家蛋糕仍然按“寸”賣
“幾個人吃?如果3個人,8寸的就夠了。”在一家蛋糕店,工作人員向記者介紹道。記者看到,櫥柜里及宣傳冊上的蛋糕都標注著尺寸和價格,卻沒有標明質量,價格也因尺寸不同而不等。“現在不是應該標明重量,不能用寸做單位么?”面對記者的提問,工作人員稱,“一直都是按寸賣,從來沒有按重量賣過。”
隨后,記者走訪青園街、翟營大街上的5家蛋糕店,發現沒有一家店是用“克”來標明蛋糕重量。“生日蛋糕都是論寸或者磅,從來沒有聽說要用克來賣的。”一家蛋糕店負責人稱并不知道新規,而在他看來,蛋糕和其他東西不同,上面有水果、奶油等,這些材料檔次不同,價格差別很大,只標注重量根本不能區分,這種方式不太可行。
業內人士表示,這是蛋糕業內對“寸”、“磅”等計量單位形成的行業習慣,短期內只能通過對新規則的推廣和指導,來敦促商家使用規定的計量單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