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 (記者 王秋實) 消費者趙先生在“窩窩團(微博)”網站購買了茶葉后,認為產品與宣傳不符,構成對消費者的欺詐,為此將窩窩團公司起訴到法院,要求退貨并雙倍返還貨款。昨天記者獲悉,海淀法院已受理此案。
趙先生起訴稱,他2011年在“窩窩團”網站團購了兩盒“陳皮普洱茶”,網頁介紹中稱該產品有“健脾燥濕、美容抗衰老”等功效,但收到產品后,趙先生發現該產品只是普通的食品,并未獲得國家保健食品的批號。趙先生認為,窩窩團網站使用虛假的宣傳用語,損害了消費者的合法權益,構成了欺詐。
窩窩團公司稱,趙先生與窩窩團公司之間并沒有買賣合同關系,與趙先生之間構成買賣合同關系的實際是提供產品的廠家,因此不同意趙先生的訴訟請求。
目前此案正在進一步審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