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發游客激烈吐槽 當地稱收費標準未定
本報訊 (文/圖 記者肖歡歡、實習生楊惠琪)滇池治污資金缺口太大,昆明瞄上了外地游客?昆明市擬對滇池流域2920平方公里范圍的五華、盤龍、官渡、西山、呈貢、晉寧6個縣區的酒店、旅社入住者,按每人每天10元的標準,收取滇池生態資源補償費。相關收費已進入云南省人大審議議程,這引發了廣大游客激烈吐槽。“本地人污染了滇池,憑啥讓外地人埋單?這不是把游客當唐僧肉嗎?”
滇池管理局:
尚未獲人大通過
昆明市懇請云南省人大盡快頒布《云南省滇池保護條例》,支持昆明市開征滇池生態資源補償費,懇請省發改委給予支持辦理相關審批手續。有人統計,昆明市旅游局統計數據顯示,昆明2011年接待海內外游客超4000萬人次。按此計算,每名游客在昆明住上一天,就可以為治理和保護“滇池生態資源”貢獻4億元。
昆明市滇池管理局相關負責人昨日在接受本報記者采訪時表示,征收該費用是為了通過向使用滇池生態資源的對象收取一定費用,來彌補滇池保護治理資金的不足。該條例是由云南省政府法制辦牽頭,省、市十多個部門共同參與擬訂的,擬訂條例目前并非只是昆明市的行為。并且,這只是草案,只是進行審議,還未獲得通過。所以,生態保護費是否會征收,現在還是未知數。至于收費標準,現在還難說。至于10元/人的標準,更無從談起。
該負責人還表示,由于滇池污染較重,過去數年間,云南省在滇池治污方面投入巨大,“十一五”期間投資170多億元。即便如此,滇池治污資金缺口依然很大。
當地法制辦:
旅游是在消費生態資源
云南省政府在關于《云南省滇池保護條例(草案)》的說明中顯示,目前滇池綜合治理資金缺口達到了80%。
云南省政府法制辦負責人在今年7月曾表示,生活在滇池流域的每一個人,既是滇池的污染者,又是滇池污染的受害者,更是滇池治理的責任者和受益者。通過立法開征生態資源補償費,有利于增強全民保護滇池意識,引導企業遵守保護環境法律法規,以最小的環境保護成本獲得最大的經濟效益。
該辦一位負責人昨天還表示,滇池治污這些年來一直在通過多種方法籌措資金,社會資金是滇池治污資金的重要來源。游客前往滇池旅游,的確是在消費滇池的生態資源,滇池生態治理,也的確需要游客的參與。滇池治污見成效,水質變好,游客也可以獲得更好的旅游享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