樂購“臨期食品”標注引關注 消費者希望工商加強監管
本報8月14日訊(記者 王寶靜 實習生 景敏)本報刊登《消費者質疑樂購超市出售變質榴蓮》報道后,引發廣泛關注。在13日的再次暗訪中,樂購超市萬達店此前沒有明確標注“臨期食品”的水果區增加了相關標注。對此有消費者表示,媒體、工商部門等都應加強對商家的監管,以免讓消費者買到快過期商品還以為揀到便宜。
在本報記者昨天對樂購超市萬達店的暗訪中,相關促銷人員稱,超市內沒有專門出售臨期水果的區域。對此,13日上午,樂購超市萬達店相關人士解釋,超市內有對“臨期食品”的標注,都是根據類別把相關食品統一放在一個區域。13日上午,記者再次來到樂購超市萬達店,與前幾次探訪有所不同的是,水果專區上方除有一個“清倉特賣”的牌子外,還增加了一個與海鮮區類似的“臨期商品”提示牌。在該處購買水果的一名消費者表示,之前在水果專區從沒有見過“臨期食品”的標注,只見過標有“大促銷、大甩賣”等字樣的牌子。
在超市一位工作人員的指點下,記者終于找到樂購超市萬達店的其他“臨保質期商品”專區,該專區混雜在普通促銷商品之間,其上方沒有任何打折促銷標注,只是在一塊白藍相間的標牌上寫著“請在有效保質期前使用”的字樣,旁邊還有一塊寫著“大甩賣”的標牌,遠遠望去,不容易看出與普通促銷區的區別。
13日下午,市民劉先生致電本報表示,自己經常去樂購超市萬達店購物,但以前幾乎沒有在該超市的水果專區見到過標注“臨期”字樣的牌子。在看過本報報道后又去了該超市一趟,才發現相關標注。劉先生認為,媒體應當加強對商家的監督,督促其規范經營;此外還希望工商部門能夠加強相關監管,規范賣場應有的標注,明確告知一般的優惠促銷與“臨期促銷”,以免讓消費者買到了快過期的商品還以為揀到了便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