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新網8月28日電 國家質檢總局近日在其網站公布了電動自行車產品質量國家監督抽查結果。結果顯示,艾麗斯、華松、格林、法拉蒂、WOLONG、賽峰、圣寶妮、火龍鳥、奧斯、蘇杰、大陸鴿、快虎、立聯達、蘇祥、金浪、吉安飛力、勝爵、川通、美騰、東岳永立、圣寶龍、凱騎等24種產品綜合判定不合格,涉及到整車質量、把立管靜負荷、地面距離、最高車速、過流保護功能、欠壓保護功能等項目。
公告稱,本次共抽查了天津、上海、江蘇、浙江、安徽、福建、江西、山東、湖北、廣東、四川等11個省、直轄市190家企業生產的190種電動自行車產品。
本次抽查依據《電動自行車通用技術條件》GB17761-1999及企業產品執行標準、合同、產品使用說明書等,對電動自行車產品的最高車速、干態制動性能、濕態制動性能、車架/前叉組合件振動強度、整車質量、把立管靜負荷、地面距離、足趾間隙、鞍座垂直調節夾緊強度、鞍座水平調節夾緊強度、絕緣性能、制動斷電裝置、欠壓保護功能、過流保護功能、調速裝置等15個項目進行了檢驗。(中新網財經頻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