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高1.21元被罰10萬元
省物價局通報六起案例
湖北日報訊 記者 熊星星 通訊員 沈佳
為進一步規范市場價格監管,打擊價格違法行為,維護消費者合法權益,省物價局開展了市場監管年活動。昨日,物價局通報四大類共六起價格違法典型案例。
串通漲價 罰沒部分銷售款
案例一:2012年7月29日,荊門市天峰建材廠、鐘祥市冷水鎮田崗鴻興石料廠等26家石料生產企業,開會協商共同簽訂了《石料生產企業聯合提價協議》。協議決定,從8月1日起,對石粉、瓜米石等主要石料每噸提價5元,同時規定,如有經營者低于協議價格銷售石料的,予以罰款50000元及停產一個月的處罰。8月1日起,部分廠家漲價。
案例二:十堰市金盾駕校、金豹駕校等11家駕駛員培訓學校于4月20日借開會之機,自行就駕校培訓費達成口頭協議:“從4月21日開始各駕校駕駛員培訓費統一上調,其中C證由3260元上漲至4260元,其他各車型培訓費也同時上調”。經查,21日后除一家駕校未漲價外,其余10家均按協議漲價。
評點:上述行為均構成串通漲價,價格主管部門正在依法處理,最高可處上一年度銷售額10%的罰款。
價格欺詐 1.21元換來10萬罰款
案例:武漢市沃爾瑪徐東大街賣場五一期間開展“買贈”活動:“買藍月亮洗衣液新產品滿68元送500克茶清洗潔精1瓶”。藍月亮洗衣液新產品之一“藍月亮亮白薰草液”5月3日之前的7日內,在該賣場內實際成交價格為47.59元,但在這次促銷活動期間,標示的銷售價格卻漲至48.8元。
評點:買贈促銷活動,價格高于本次經營活動前七日內在本交易場所成交的有交易票據的最低交易價格,構成價格欺詐。省物價局已依法對其處以10萬元的罰款。
幼兒園亂收費 全額清退
案例一:2012年春季,荊州市7家民辦幼兒園違規舉辦各類特色培訓班,自立項目收取培訓費88400元。物價部門已責令其整改,隨即協調幼兒園設立了三個清退現場,將多收款項全額退給了幼兒家長。
案例二:武漢市解放公園路學院幼兒園,2012年秋季招生對非本單位職工入學的幼兒,按每生每年12000元的標準收取贊助費,共違規收取46萬元。省物價局正在依法處理。
濫用市場支配地位 依法罰款
案例:仙桃市九珠食品有限責任公司(屬政府批準的生豬定點屠宰單位),于2012年6月10日起,先后在7個鄉鎮內的定點屠宰場取消面向社會的屠宰服務,利用定點屠宰權利,限制社會生豬養殖戶和社會屠宰戶交易。此舉變多個經營主體收購生豬、送宰生豬為獨家收購、獨家屠宰、獨家批發,致使該市7個鄉鎮的豬肉價格明顯高于周邊地區。
評點:省物價局已責令其停止違法行為,并將依法進行處理,最高可處以上一年度銷售額10%的罰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