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美電器“贈品”也收錢 賣場稱“羊毛出在羊身上”
環球網青島頻道9月29日消息 買手機時,被告知手機原價1178元,附贈一塊電池。交錢時發現,手機原價實際為1098元,所謂贈送的電池其實需要自己花錢購買。面對消費者的質疑,青島城陽正陽路國美電器(微博)負責人表示,“羊毛出在羊身上”,手機和電池是套包產品,必須搭配購買。對此青島消保委認為,賣場有提前告知消費者的義務,若未提前告知消費者可要求退貨。
爆料:免費電池開出發票
“本來說是贈送電池,開發票時才知道‘贈品’要收錢。”9月27日,李先生向環球網青島頻道反映稱,9月25日他在青島城陽區正陽路國美電器看中了一部三星(微博)5838手機,賣場工作人員表示這款手機原價1178元,可以另外贈送一塊電池。“我一開始感覺還不錯,開了發票才感覺上當了。”
李先生告訴記者,交錢時收銀員給開取了兩張發票,其中一張顯示手機價格為1098元,另一張顯示電池價格為80元。“也就是說所謂贈送的電池是花錢買的。”
李先生稱,更過分的是,這塊所謂“贈送”的電池與手機不是同一型號,根本沒法用。李先生協商賣場工作人員,希望退掉這塊不能用的付費“贈品”,卻被告知此產品是綁定銷售的。“這不是變相賣電池嗎?買的時候怎么不提前說清楚。”李先生認為,國美的這種行為涉嫌欺騙消費者。
賣場:綁定報價 羊毛出在羊身上
事后,環球網青島頻道記者聯系到青島城陽正陽路國美電器店長盧先生,他表示手機和電池是綁定報價,屬于套包產品。“說白了羊毛出在羊身上,套包產品電池也必須要買。”盧先生告訴記者,他們的套包產品需要同時購買,不買電池是不行的。“你不要電池,這個機子我們也賣1178元。”盧先生表示,可能消費者沒有理解工作人員的意思,后期可以跟他協商處理。
隨后,記者又聯系到當事人李先生,他表示國美同意給他退電池的價錢。
工商:套包產品應提前告知
對此,記者撥打了青島市消保委宣傳科的電話,工作人員孫先生告訴記者,賣場工作人員有提前告知消費者的義務。“若沒有提前告知套包產品必須要合買,消費者可要求賣場將電池的價錢退掉。”孫先生推測,手機和電池是兩個供應商,電池應該是外包的,經營者在出貨時用這種方式來對賬。“無論什么促銷方式,賣場工作人員都必須提前告知消費者,告知后消費者再按消費需求來決定是否購買。”孫先生說。
(環球網青島頻道記者 蔣甜)